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车时尽可能将提包、现金、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加强防范
游泳、漂流等活动向来是夏季人们避暑和锻炼身体的重要活动。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水质和环境要求的逐渐提高,山区一些自然水域成为人们出行的热门选择。
在夏日的下午3点至7点,人们驾车前往山区玩水的很普遍,而这段时间,也是盗窃车内物品高发的时段,部分大意的车主习惯将手机、电脑、现金等重要物品直接留在车内,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七月以来,光安地镇就发生了十余起盗窃车内物品案件。
7月9日19时,婺城分局刑侦大队接110指令称在安地镇东周村至王大坑村公路边,一辆奥迪汽车的车窗玻璃被砸,放在副驾驶室的一只包被盗,内有现金12000余元,一只卡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和一只Iphone4S手机。就在同一天,安地镇南山漂流处路边另一辆车的左侧车窗玻璃也被砸了,车内有2只包被盗,内有200元现金及身份证等物。
案发之后,婺城分局立刻抽调刑侦骨干民警成立专案组。民警调阅现场录像,对案发前后有经过案发现场的可以车辆进行查询,发现合骑一辆摩托车的两名男子在案发时经常出现,形迹可疑十分可疑。专案组立即会同雅畈派出所,进行信息研判及侦查布控,发现市区城西街道七里殿社区里一出租房就是三人的栖身之所。8月2日凌晨2时许,专案组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郑某和金某。
经审讯,上述三人交代自今年7月以来,先后在婺城区沙畈水库、安地镇漂流场所等地,采用敲砸汽车玻璃的方式,实施盗窃车内物品案件10余起的犯罪事实,涉案价值达5万余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综合分析发现,盗窃车内物品时,案犯主要用石头、砖块、金属硬物砸玻璃,或者用自制工具、干扰器破门而入实施盗窃。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车时尽可能将提包、现金、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