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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有风险 交友须谨慎

2012-08-16 09:30:5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楼婷 通讯员 蒋晓蔚

  第一次网友见面就被偷了个光,女网友小惠惊遇“网络窃贼”。警方提醒:

  日前,婺城一起盗窃罪宣告破获,犯罪契机竟源于网友见面。

  犯罪嫌疑人孙某来自辽宁,他在网络上与同是网游迷的网友小惠相识后,两人在网上聊的特别投机。经过长时间的网上接触,一次,孙某说起两人可以见个面,小惠也很快就答应了。

  两人约定在金华市中医院对面的一家宾馆里见面。见面后,两人一见如故,聊了很多。随后,孙某提出,说想带小惠去见一个自己的好哥们,大家认识认识,让小惠洗个澡再打扮打扮,小惠没有生疑,乖乖地便去浴室洗澡了。

  没想到的是,孙某说这番话只是想支开小惠,趁小惠在浴室,孙某拿走了小惠的白色iPhone4S手机、背包里的四百元钱还有放在床上的手提电脑。之后,孙某以下楼去前台帮小惠拿吹风机的名义逃走了。等小惠洗完澡发现东西不见之后,才惊觉事有蹊跷,立马报了警。

  8月8日,孙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婺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说起为什么要偷东西,孙某说:“当时聊天聊到她的手机,知道这手机挺值钱,就想把东西偷走。”据了解,这已经不是孙某第一次犯案,2009、2011年他都因盗窃罪被判过刑。

  【友情提醒】

  现如今,网络的普及程度已经使它成为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便捷使用的交流平台,然而网络充满诱惑,也容易诱发犯罪。本报提醒,大家在与网友交往和见面过程中,要谨记“八项注意”:

  注意一:不要抱有在网上结识贵人的想法;注意二:不要轻易与网友发生经济来往;注意三:直接探听姓名住址电话的别深交;注意四:见面前最好经过电话沟通;注意五:见面前做好最坏准备;注意六:尽量不要单独见面;注意七:见面地点别选太僻静的场所;注意八:不要晚上约会网友,更不要乐而忘返。

责任编辑: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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