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真正落到实处,是各级政府及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提高办理质量的建议
随着代表议政水平的提高,代表建议出现了新的情况。比如由要求解决表层问题到要求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由要求解决比较单一的具体问题到要求解决综合性较强的问题转变,由要求解决微观问题到要求解决宏观问题转变等等。这些新情况也为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解决率,本人认为应在以下“四个进一步到位”上下功夫。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到位
近年来,通过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解决了不少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对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民主政治的推进,人大代表议政的能力不断加强,建议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建议办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适应形势,把握规律,提高认识,与时俱进。
首先,要从建设政治文明的高度,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需要,是保证人大代表受选民委托管理地方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力的表现形式,也是加强我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其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建设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领域,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所提建议汇集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心声和意见。认真办理建议,对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好新形势下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要从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高度,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基本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作出科学决策和科学规划,必须充分调动并发挥好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人大代表建议包含了各领域杰出代表的真知灼见,认真办理这些建议提案,深入分析并采纳有关意见和建议,对于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领导职责进一步到位
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如何,领导重视是关键。首先,要落实交办责任制。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纳入政府及承办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实行“一府两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承办单位的“一把手”应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尤其对重点建议,要亲自参与研究办理。同时,要落实懂业务、责任心强的骨干人员为具体经办人专门负责建议的办理工作。其次,建立答复审核制度。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答复文稿应进行认真审核,反复修改,逐级负责,严格把关。通过建立并实行统一交办、分级负责、分层次办理和答复反馈等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按规定由承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回复代表本人,并同时报区人大常委会。若代表对回复不满意的,由人大常委会退回承办单位,要求限期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为止。第三,要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机制。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沟通联系进一步到位
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开门”办理的原则,广泛地与代表和选民沟通联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要“开门”办理。办理工作中切忌闭门造车,代表的建议意见都来自基层一线,来源于广大选民的真实需求。对每一件建议意见,承办单位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通过座谈会、约见、上门沟通等,对于一些办理难度确实较大的建议,也可以邀请代表实地堪查等方式和代表进行沟通联系,做到建议办前、办中、办后和代表充分沟通。
二是各承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对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建议意见,要明确牵头承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办理,发挥办理工作的主导作用。会办单位要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齐心协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代表的建议。
三是区人大常委会要与承办单位多沟通。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服务是人大常委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人大各相关工委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特别是以承办建议数量较多的单位,要及时了解情况,搞好协调配合。对敏感性强、处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主动加强与代表联系,认真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提高办理效率与质量。
四、督办机制进一步到位
对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全年的工作计划安排,就结合分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择确定重点建议。对14件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或几年来多次反映未能及时解决的焦点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制度,增强督办效率,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办理质量通报制度。对今年355件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回复,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问题的解决率等情况,尤其要特别关注的是由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办理的实效情况。要在“今日婺城、婺城新闻、婺城人大网、婺城信息”等媒体实行每季通报一次,增强监督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制度。对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到各承办单位组织实施,承办单位要根据其建议的要求,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确定规划、政策等实施意见。同时,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各相关工委密切配合跟踪督办其实施效果。
三是建立协同督办制度,形成督办工作的合力。区人大常委会要改变过去仅由代表工委来督办代表建议的做法,把建立督办与各工委的工作结合起来,与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定期与不定期接访人大代表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代表、承办单位和各工委的联系沟通结合起来,努力协同抓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四是建立强化督办方式多样化制度。区人大常委会要改变过去督办方式主要靠听汇报的单一形式,要把代表的建议督办与人大各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把督办与调研、视察、检查结合起来,组织代表到承办单位视察、检查和调研,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法院庭审,使其了解相关建议的办理实情。要把督办与考评结合起来,把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满意率、解决率作为人大、政府对其年终考评的依据。
(作者系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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