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相张居正曾感叹:“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古往今来,立法难,执行更难。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来看,只有切实找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纠正制度缺陷,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才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朝着科学化方向深入发展。
一、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制度的制定存在难操作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空洞,要求笼统,过于宽泛,缺少具体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是制度的执行存在走过场问题。制度建设的内涵既包括制度设计,还包括制度执行。但目前有不少制度未得到很好执行,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现象,具体表现为:制度主体缺位,忽略了制度的供给者、监督者和评价者的参与,给制度设计带来较大疏漏;责任追究不到位,现行很多制度的内容重在提醒和警告,对违反者的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使制度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公信力被降低。
三是制度的遵守存在挂嘴上的问题。当前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应当说是越来越完备,但不少制度停留在纸上、墙上和嘴上,还没有真正传输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中。具体表现为:个别党员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实的”,纪检监察工作是“虚的”。业务指标是硬任务,反腐倡廉是软目标,因而制度意识淡薄,难以使制度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境界;个别领导干部将自己凌驾于制度之上,游离于制度之外,以致每一起腐败案件背后,都有一系列制度的落空;开展制度宣教的广泛性、普及性和持续性不够,人民群众对制度的认同感和信任度有待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要着力解决制度制定的问题。这就要求加强制度的规范性建设,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建设有大局观,从系统的角度审视制度建设,既要纵横交错,又要泾渭分明,织严制度网络。所谓“严”,是指缺一个不行,增一个多余。让制度之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应该是制度建设系统性的最佳体现,也是制度建设的较高层次。与此同时,要为制度建设卸载减负,该交给法律的,由法律来调整,该由部门规章来规范的,由部门规章来规范,该由内部制度来约束的,由内部制度来约束。制度不能追求大而全。其次提高制度的效用性。制度建设应该着眼于以下几点。一是“实用”。“实用”就是“需要”,既是监督管理的依据,又是党员干部遵守的规矩,不追求华而不实的形式和空泛的内容,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管用”。“管用”就是有效,在实际操作中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三是“好用”。“好用”就是简单、明了,易记易行,不繁琐,好监督。四是“可用”,“可用”就是“可行”,既有实体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规定,可操作,可执行。这样的制度才有质,有形,有效。
(二)要着力解决方式方法的问题。这就要求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提高制度执行效果。一是用技术抓执行。推进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以信息技术固化制度执行流程,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电子化控制,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同步开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依托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平台,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实时监控,提高对制度执行管理的能力和效果。二是以公开促落实。坚持把公开作为推进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作为深化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让制度执行主体切实感受到压力。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开的原则,逐步公开制度执行情况,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抓重点增成效。充分考虑腐败分布的时空因素,科学调配抓制度落实的力量,特别要针对重要节假日、干部选拔、工程建设、土地审批等腐败易发多发的时间和领域,集中工作力量,强化制度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努力以制度执行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严追究促执行。建立制度执行者、执行监督者和责任追究者三方的利益制约机制,使三方的利益处于“零和”状态,消除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中老好人的现象,使监督和追究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三)要着力解决社会环境的问题。这就要求不断改善制度执行的社会环境,为制度落实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强化制度意识,形成全社会尊崇制度的浓厚氛围。强化干部群众的制度观念,引导干部群众尊重规范、敬仰制度,切实将反腐倡廉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破潜规则,破除关系网,冲破制度执行的阻力和干扰,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二是督促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制度,形成抓制度落实的带动效应和推动力量。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应切实担负起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社会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和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制度落实的积极性。
(作者系婺城区纪委监察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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