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西的开发建设,为汤溪、罗埠、洋埠三镇百姓带来了普惠式的经济收益,也使得三镇群众传统价值理念发生了深层次的转变。为从开发建设中获得更多的不法利益,一些地方赶在征地拆迁前突击“抢种”、“抢建”,我们不禁要试问——
违法抢种抢建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不久前,金西综合执法大队在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汤溪某村村民在拟征迁土地上抢种树苗,为此,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警告和劝阻。但是没想到的是该户村民不但不理会执法人员的劝阻,还对执法人员恶语相向,手持棍棒、铁锹等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威胁。
据了解,该户村民抢种的土地已列入经省政府批准的低丘缓坡试点土地征收范围。相关文件也已明确提出征地拆迁告知书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一律不列入补偿范围。汤溪镇政府也按规定在征迁所涉及的行政村张贴了公告书,公告书中明确告知:“从公告即日起,该地块范围内不得抢种青苗,不得抢建附着物,若发现抢种、抢建现象,镇政府将统一进行清除,并不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但事件中,该户村民依然强行抢种,并矢口否认自己对相关公告的知情情况。
为有效遏制此类“怪现象”,金西执法大队每天都要派专人分组在相关区域巡查。因为,在已规划用地上抢种、抢建现象能否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直接关系到开发区建设的成本和被占地被动迁人的根本利益,这显然也已成为城市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违章抢建不合法也不合理,采访中也有许多基层干部表示,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占地补偿标准,他们建议开发区建立土地档案管理制度,对开发区规划区内,特别是预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属物,在决定征地之前,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录像、拍照等措施进行建档、归档。在补偿时,对合法建筑等按标准进行补偿,对抢建、违建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调查发现,虽然政府三令五申“抢种”、“抢建”不予赔偿,但部分群众仍我行我素,以寄希望于在征地拆迁中为利益博弈增添砝码。而造成如今“抢种”、“抢建”歪风盛行,很大程度上是以往征地拆迁过程中政策把控不严,个别人因此得利而引发的示范效应。记者认为,这一“怪现象”的主要诱因,一是补偿利益的驱使,二是征收工作细节把握仍需改进,三是综合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开发建设的推进,金西开发区管委会以及三镇党委政府在如何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整治“抢种”、抢建乱象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尽管如此,少数群众全然不顾全体金西人民的利益,打起了个人的小算盘,利欲熏心,变本加厉,得寸进尺,是可忍孰不可忍。为此,记者认为有必要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采取果断措施让投机者“蚀老本”。对征收事前告知的细节有待进一步细化,例如告知送达方式上可借鉴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并形成细致的档案记录,或许能从根本上刹住“抢种”、“抢建”这股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