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婺城区纪委了解到,根据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拟定了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组织领导、运行效果、完善机制等三项考核内容,对涌现出的新做法、新成效予以加分,以考核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区纠风办负责人介绍说,该项举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对公开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不满意的责任单位,年底将进行通报批评。
除了推出考核举措外,婺城区着力在营造氛围、抓重点和强监督三个方面下功夫,做到宣传到位、整合到位、监督到位,全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今年,我区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把公开透明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杜绝“暗箱”操作。
为确保“阳光工程”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区纠风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一次抽查、每月一次暗访,及时查纠“阳光工程”推进不力问题、公开公示不到位问题、公开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通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大对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开展明查暗访3次,在检查中发现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的各类问题12个,确保了监督实效。
为了使广大群众了解、关注、并主动参与监督“阳光工程”建设,婺城区还通过新闻媒体,正面广泛宣传“阳光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工作内容,着力为打造“阳光工程”营造良好氛围。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在民生领域查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11个,已整改到位9个,“阳光工程”建设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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