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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药监局:食安监督 社会参与

2012-11-30 09:34:4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章庭祯

  日前,婺城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沈爱龙获全省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先进个人称号。据了解,我市仅有3人获此殊荣。这也是婺城区药监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取得的又一成果。

  据悉,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是动员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作用的又一新举措,也是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婺城区药监局通过社会力量的加入,对食品安全进行社会化监管,有效弥补了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受聘人员除要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外,还应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

责任编辑: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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