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中指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用“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根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编[2005]3号)的规定,各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分工如下:农业、林业、渔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并划入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为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05年6月3日,市政府决定成立了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统一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2006年3月10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政府对05年6月3日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调整。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纪委、农业局、质量技监局、工商局、贸易粮食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办、经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地税)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化局、林业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金华检验检疫局、金华海关、供销社、金华日报社等27个部门组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质量技监局、工商局、贸易粮食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办公室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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