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婺城工商分局城东工商所接到某消费者申诉,称其在金华某商场花4830元购买了一枚PT950钻戒,佩戴一个月不到,精美的钻石(价值约2800元人民币)竟脱落并遗失。她认为该戒指质量有问题,即自行与商家协商要求赔偿,然而,双方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消协申诉要求维权。
在调解中,城东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在详细听取双方意见后指出,该戒指在镶嵌工艺、设计方面存在一些缺陷,致使镶嵌不牢固,商家应负主要责任。而消费者未曾主动了解相关知识,对该商品的使用、保管不当,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和过错。经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补偿给申诉人2000元,由消费者自行承担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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