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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不好,就可以不付款?

2013-01-08 09:32:4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律师:有证据请退货,无证据要付钱

  日前,网友“陶子”通过QQ向记者反映:我是一名淘宝商户,不久前卖了一批手工包。因为买家是熟客,事先只支付了一笔定金,但约定收到货10天内付清货款。没想到,现在对方收到包已经快两个月,仍未付余款,理由是“包的质量不太好”。

  “陶子”姓陶,家住市区四牌楼附近。小陶姑娘2010年大学毕业后,没有去找工作,凭着自己对服装配件的设计特长,在淘宝网上经营起一家销售纯手工挂件、包包的店铺。小陶说,她所销售的挂件、包包都是自己设计,然后请人手工制作而成,因为风格清新、款式新颖别致,很快就培养了一批忠实的网络客户。更令她欣喜的是,渐渐开始有实体商家向她批发订货,在义乌开服装店的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小陶说,最近1年,那位王女士已经在她的网店里购买挂件和包包超过10次,而且每次都要5件、10件。就这样,双方在往来交易中慢慢熟悉起来。两个多月前,王女士突然给小陶打电话,要求按小陶新设计的两个款订做200只包。当时,她很坦白地告诉小陶,这批货是她的一个客户想要,但因这个客户只支付给她一笔定金,所以她也不能给小陶全款。因为之前合作愉快,小陶爽快地答应了“先付定金,收货10天内付清货款”的交易条件。事后,小陶请朋友帮忙赶工,在一周内完成了200只包的制作,然后发货给王女士。

  又过了10多天,小陶主动联系王女士催讨剩余货款。没想到,王女士以客户仍未将货款支付给她为由,让小陶“再等等”,而这一等就是一个多月。2012年12月底,等着急的小陶索性赶到义乌找王女士。没想到,这一次王女士翻脸了。“她说,我那批包大部分做工粗糙,她的客户拿去后根本卖不动,已经提出退货了。她还说,她不想掺和这事了,让我直接找那位客户协商解决。”小陶很是郁闷地告诉记者,回金华后,出于无奈,她打过王女士给的“客户电话”,但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小陶表示:“我经营网店时间不长,可生意挺好,一方面是我的东西都是自己设计制作的,比较特别;另一方面,我很重视信誉,做好的每一件产品都会亲自检查一遍,那200只包也如此。”小陶认为,王女士已经验货签收,当时没有提出质量问题,现在让她支付货款却说包包质量不好,“明显是想赖账”。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女士。王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我和‘陶子’做过很多次生意了,我很相信她。当时,我收到200只包包以后,根本没拆开包装检查。因为我的客户是广州的,所以收货当天,我直接在包装上换贴了地址,发货给广州了。”事后,王女士的客户以包包质量不好,拒绝给王女士支付剩余货款,王女士也很着急上火。在她的要求下,广州客户还给她回寄了一只包,“确实有瑕疵”。

  律师说法:无法证明货物有质量问题的,必须按约定支付货款

  针对这起货款纠纷,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旭亮认为,王女士如果认为小陶的包包有质量问题,必须先拿出包包质量不合格的证明。事实上,王女士单凭手中一只有瑕疵的包包,无法证明整批货质量不合格。而且这只包包的瑕疵究竟是生产过程中生产,还是运输途中,甚至后来人为形成,也需要有明确的依据。一般情况下,如果收到的货物还有一部分没有拆封,王女士或其客户可以委托法院对没拆封的包包进行质量检验,如果其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占了大部分比例,那么可以推断之前已经开封的产品也存在类似情况。由此,王女士和其客户可以选择将质量不合格的货物进行退货处理。

  当然,在王女士不能举证小陶的包包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论其客户是否支付剩余货款,她都应按照和小陶的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责任编辑: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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