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清事情真相,还村民一个公道,有效化解矛盾,婺城区检察院金西检察室的干警不辞辛劳,多次来到有关单位收集材料,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某单位财务人员黄某涉嫌挪用公款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最终黄某因犯挪用公款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据了解,这是金华地区基层检察室查办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12月30日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婺城区检察院金西检察室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揭牌成立,办公地址位于金华市汤溪镇镇政府大院内。金西检察室以群众“想的到,找的着,用得上”的标准开展工作。“派驻检察室与法院派出法庭、公安局派出所一起构筑维护地方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防线。把检力沉到一线,使检察机关在基层拥有固定的阵地和敏锐的触角。”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基层检察室共有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开展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开展处理涉检信访、对辖区内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监督并配合辖区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等9项职能,金西检察室辖区为汤溪、罗埠、洋埠、岭上、塔石、莘畈6个乡镇。作为检力下沉的一项重要举措,金西检察室将开启检察机关服务百姓的新窗口,搭起服务百姓的“连心桥”。
婺城区检察院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法律监督触角向农村延伸的一线平台,带动了化解矛盾、管理创新向广度深度拓展,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桥梁纽带。自成立以来,金西检察室共受理群众举报申诉5件,走访了6个乡镇及部分村委会,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20人次。“接下来,金西检察室将以立足职能、延伸服务为核心,与基层组织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走出一条符合金西实际的基层检察室建设路径。”检察室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