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明招工的时候说好了,可等我辞职了却不给兑现…”近日,在某公司上班的男子吴某按照正常程序向公司辞职后,却未领到公司之前承诺的工资,为此男子多次到该公司索要工资。都以无果而告终,无奈之下,男子只好向婺城警方报警求助。
据了解,来自罗店某村的村民吴某在三年前初到该公司上班,在吴某工作了几个月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再到公司上班,便向公司提交辞呈,在办理了相关辞职手续后,吴某却未领到当初公司承诺的九千元钱,于是吴某多次找到公司老板,欲讨回拖欠自己的九千元钱,但都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能领到,事情一直拖着也没点眉目。今年年前,吴某再次到该公司讨要工资,无奈之下,老板给了吴某三千元钱想打发走他,李某只好向警方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随即到达现场,向吴某了解了事情经过,得知李某家庭情况较为困难,生活较为拮据,虽然九千元钱不是很多,但是对这样一个需要开支的贫困家庭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获悉该情况后,民警深感同情,并主动找到了吴某之前所在公司的老板,将双方召集到一起,民警耐心向该公司老板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告知公司老板应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老板答应在元宵节如数付清了拖欠李某的六千元工资,双方就此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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