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婺城周末

食品安全知识专栏1O5

2013-04-19 10:13:1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本栏目由婺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办

  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的区别是什么?

  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保存期(推荐的最终食用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食品不再适于销售和食用。

  千万不要购买超过保存期的预包装食品:过了保质期的食品未必不能吃,但过了保存期的食品就一定不能吃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特别注意食品标签上的保质期或保存期。

  知道怎样利用食品标签选购食品吗?

  一是从食品标签上标明的食品名称区别食品的内涵和质量特征;

  二是从配料表或成分表上识别食品的内在质量及特殊效用;

  三是从净含量或固形物含量上识别食品的数量及价值;

  四是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识别食品的新鲜程度;

  五是利用标签的其他内容指导购买。

  特殊营养食品的标签应注意什么问题?

  特殊营养食品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它主要包括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如低糖食品、低钠食品、低谷蛋白食品)等。标签特别规定:除了标注一般的项目外,还必须标注该产品在保质期内所能保证的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

  不得标注的内容包括:对某种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祖传秘方”、“滋补食品”、“健美食品”、“宫廷食品”或其他类似用语;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及名称暗示疗效、保健或其他类似作用。

责任编辑:潘登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