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参保者、变更缴费标准者,务必在5月1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又到了新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本报曾于5月2日一版刊登《婺城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开缴》一文)。近日,多位读者致电小月热线13867982831,就该保险缴费档次提升、新参保者参保程序等问题进行咨询。为此,记者采访了婺城区城乡居民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此一一予以解答。
读者黄女士问:去年,我母亲缴纳的医保(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档次是100元/年。但目前,她所患的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日趋严重,去年下半年至今已住了两次医院。针对这一情况,我准备在今年缴纳医保时提高档次至300元/年。具体怎么办?
医保管理处答复: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各级政府财政对医保的投入在逐年增加,但3年半来,该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没有增加。也就是说,今年医保的缴纳标准仍分两种:标准一为300元/年;标准二为100元/年。其中,准备参加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者,除在校学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以外,必须选择标准一的缴费档次。其次,根据今年医保缴费工作安排,一些前期工作已经在4月底前结束,包括缴费标准变更,因此,大部分有需要的参保者已经办理变更手续,但也确实存在少数像陈女士母亲这样的参保者,因某些原因至今未曾申请变更。针对这一情况,我管理处决定将此项工作延期至5月10日。因此,提醒广大参保者:如果要在今年变更缴纳标准,请务必在5月10日之前与户口所在村(居)代办员(一般由村会计担任)说明,然后再把足额的医保费用存入相应存折,以确保缴费扣款成功。
读者邓先生问:我是去年年底结婚的,妻子是外省人,在当地未参加过医保。上个星期,她刚把户口迁到了我所在村子,现在想给她参加医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读者王女士问:我宝宝现在3个月大,出生时未参加医保。据说,前几天村会计曾上门提醒我们给宝宝办理参保手续,可因我丈夫出差,我自己和宝宝在娘家,又错过了。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还能否给宝宝办理医保?
医保管理处答复:与申请办理变更缴费标准一样,也请准备新参保的市民务必在5月10日之前到户口所在村(居)代办员处办理新参保登记,同时需向代办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白底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