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所派出所通过侦查布控,在市区一网吧和两个宾馆内抓获了一个盗窃团伙。团伙成员最大年纪39岁,最小14岁,其中有四名未成年,花季少年,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节,而他们因缺乏关爱,缺少管理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这几个成员都不是第一次作案,都有前科。今年年初他们通过玩网络游戏在网上认识,然后网下见面,都无事可做,为了能“快速、便捷”获取到吃喝玩乐的钱,就不断地偷,无论价值大小都入他们眼中。今年2月他们凌晨在人流密集的广场偷沿街店面内现金,笔记本电脑,偷手机店内的新款手机,然后低价卖掉再去上网,吃喝用掉,没有钱就再想办法偷,在郊区道院塘等地方偷电动车的电瓶,在医院门口砸停在附近的车的车窗,盗窃车内的财物,在市区一百货仓库内偷中华烟,甚至偷到一个拉面馆,里面没有现金和值钱的物品,他们就每个人吃了一碗面条,仅今年春节过后就作案30余起。
面对民警的审查,除了年纪稍微大点的吕某和戈某装聋作哑不肯承认,那些未成年的四名小鬼,尽管以前也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但都会交代和承认自己参与过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或许已经麻木了,没有认为这些有什么不好,觉得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特别是最小的金某,年仅14岁,至今他的真实姓名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湖南人,7岁的时候父母带他去广东打工,一天他和小朋友在火车站旁玩捉迷藏,结果他躲到一节拉货物的了火车的车厢内,这时火车开动了,他就跟着火车到了金华,到金华后被一个捡垃圾的老人收留,一起生活了三年,后来一个作生意的人看到他满精灵的,也想收养他,但捡拾垃圾的老人不同意,二人发生争执报警,后由金华市福利院抚养,福利院给他起名金某某,两年后他自己跑出了福利院和这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一起偷东西,不肯回去。因他未满16周岁,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但这样对其处理还是起不到什么作用,处罚过后,他们还是要去偷,重复以前的违法犯罪活动,青春年少的好时光就这样的在偷盗中度过了。这些少年偷的动机也很明确简单,为了自己吃喝玩乐,而不顾及行为是否合乎社会法律法规,社会规范,他们从小就得不到家人的关怀和爱,靠着这群“志同道合”的偷盗朋友生活,这也给我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