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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阻碍重点工程施工违法犯罪行为
4月18日下午,婺城公安分局依法打击处理了一名以敲诈勒索形式阻碍“溪洛渡右—浙西±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施工的犯罪嫌疑人。
4月初,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后,犯罪嫌疑人汪某多次以工程施工导致其耕种的农田排水不畅为由,向施工单位敲诈勒索3万元。施工队拒绝其非法要求,汪某就采用殴打施工人员等方式迫使工程一度处于停滞状态。
4月18日,汪某再次以暴力形式到工地阻碍施工。婺城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取证,查明犯罪嫌疑人汪某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将汪某进行刑事拘留。
据了解,今年以来,婺城公安分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部分群众为获取非法利益,采用抢栽抢种、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形式阻碍省市重点工程正常施工的行为,坚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刑事拘留4名犯罪嫌疑人。
下一步,婺城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依法打击此类非法阻碍重点工程施工的行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