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姐”——和解!今年3月,婺城区妇联聘请5名巾帼志愿者加入维权队伍,成立了“和姐工作室”。3个月来,该工作室共接待妇女来电来访86起,外出帮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32起,而这个数据每天都在增加——
“这次的事,太感谢你了。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我就不会离婚了!”日前,在婺城区“和姐工作室”,一名中年男子握着“和姐”宋园春的手,既感动又感慨地说。在他们身旁,一位年轻男子同样满脸激动,连声附和:“是呀,如果早点认识你,我应该也不会离婚!”
原来,中年男子姓郑、年轻男子姓陈,两人曾是翁婿关系。小陈是外省人,因在金华经商认识了老郑的女儿,后相恋结婚并生了一个孩子。几年前,小陈和老郑的女儿离婚了,孩子被小陈强行带回了老家,还与老郑一家彻底断绝了联系。这一次,孩子要上小学,需要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小陈不得不赶来金华(孩子的户口登记在老郑名下)。老郑因几年不得见外孙,对小陈气恼万分。曾经的翁婿成了如今的“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拿不到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孩子就不能正常入学。无奈之下,小陈向婺城区妇联求助,由此得到了“和姐”宋园春的帮助。日前,经过宋园春一番奔波,老郑、小陈坐到了一起。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外公,尽管相互间矛盾重重,但爱孩子的心是一样的。宋园春由此入手展开调解,最终使老郑放下成见,给小陈提供了户口簿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与此同时,小陈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仅当场拨通电话让老郑与孩子通话,还承诺将尽快带孩子前来金华探望外公、外婆。
事情圆满解决。老郑在感激宋园春之余,忍不住提及了自己失败的婚姻(老郑与妻子也在几年前离婚了),遂有了本文开头一幕。
这就是“和姐工作室”所化解的纠纷事件之一。记者了解到,2012年,婺城区妇联牵头成立了全市首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发展,如今,该委员会已经对辖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形成“网状”指导模式,由妇联、法院、司法、民政、公安、综治各司其职,提供专业的服务支撑,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也有乡镇(街道)、行政村妇联、妇代会无力调解或无从介入的矛盾纠纷,如一些外来人口的婚姻问题、一些不愿意身边人知道“家丑”而拒绝熟人介入的问题……正因此,今年,区妇联通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和姐工作室”。
目前,“和姐工作室”共有5位“和姐”,她们都是巾帼志愿者,既有律师,也有心理学老师,还有热心妇女工作的退休人士。她们的工作,以贴近妇女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三贴近”为方式;以宣传法律、传播传统道德文化、传递正能量的“三传”为举措;以热心接待、耐心劝导、真心帮助的“三心”为基本要求;以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气、社会和谐的“三促”为目标。在发挥各自专长的同时,以女性特有的耐心和亲和力,千方百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如果说,‘老娘舅’代表着一种令人尊敬的辈份,那么,‘和姐’就是你我身边那个亲切而又值得信赖的姐妹。”区妇联主席汤云飞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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