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华和兰溪两市市民要求开通金兰城际公交的呼声日益高涨。日前,婺城区召开金兰中线城际公交开通工作会议,对如何保障金兰中线城际公交的顺利运行进行相关部署。根据金华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金兰中线城际公交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开通,实现金兰中线公交直通。
开通金兰城际公交,这对金兰两市市民来说是大喜之事,市民们表示,出行方便了,老百姓才有幸福感。那么,金兰中线城际公交和市区公交收费一样吗?它与金华至兰溪班线有何区别?它一天有多少车次?也有不少市民提出了他们非常关心的一些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曹志林,他将为广大市民详细解答金兰中线城际公交开通工作的有关政策。
记者:请问金兰中线城际公交的性质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曹志林(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金兰中线城际公交属于公共汽车客运属性,主要为满足金兰中线沿途群众的短途、高频出行需求,具有社会公益性。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第三项规定:公共汽车客运,是指利用公共汽(电)车和公共交通设施,在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按照固定的线路、站点、车次和时间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且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一种客运方式。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合理设置公共汽车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鼓励社会公众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记者:金兰中线城际公交与现有金华至兰溪班线有哪些区别?
曹志林:二者的营运方式、票价各不相同。金兰城际客运班线采用道路旅客运输车型,必须按规定的站点、班次运行,票价实行国家指导价,高于公交票价。而金兰中线城际公交采用城市公交车型,在沿途设立公交停靠站点,票价实行政府定价,低于班线票价,对特殊人群有优惠乘车政策,带有社会公益性。
二者许可行驶的道路不同,相互不交叉。金兰城际客运班线共有26辆班车,其中24辆主要途经金兰南线(330国道)双向对开,营运线路为金华汽车南站—兰溪汽车西站、兰溪火车站;另外2辆主要途经金兰北线双向对开,营运线路为金华汽车东站-兰溪火车站。而金兰中线城际公交主要途经金兰中线营运。
记者:金兰中线城际公交开通与金兰城际客运运营机制改革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曹志林:开通金兰中线城际公交是为了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年来的呼吁,方便金兰两地群众的出行,减少乘车时间。而且,金兰中线城际公交是金华、兰溪两地城乡公交的延伸,取消了烟溪换乘站,增加了班次,不涉及运营机制的改革。金兰城际客运运营机制改革是为了解决当前城际客运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优化城际客运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从而更好地为金义都市区的发展提供运输保障。因此,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记者:开通金兰中线城际公交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曹志林:首先是地理位置最近。兰溪距离金华市区28公里,是各个县(市)中离金华最近的。而且,金华至兰溪之间有三条道路,金兰南线(330国道),金兰中线和金兰北线。330国道婺城段、金兰中线等改建工程都已启动。
再者改造呼声最高。2010年以来,兰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网上舆情要求开通金兰中线城际公交的呼声十分强烈,交通运输部门收到要求开通金兰中线城际公交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7件,兰江论坛要求开通金兰公交的帖子79个、点击率超28万次。
还有就是群众有需求。金华、兰溪两地之间有上班族、办事、经商、购物、前往看病就医人员以及到金华火车西站转乘外出人员,出行需求较大。原金兰中线公交虽然能直接到达目的地,但需要在烟溪进行中转,且班次密度不够,等候时间长,运行时间更长,约1小时40分左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快捷的出行要求。
另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市区快速公交系统正按照“一横一纵二延伸”的布局在规划建设,目前,市区一纵的快速公交系统将于2015年春节前投入使用,而二延伸之一的由婺城区政府延伸到兰溪的快速公交也将于明年投入建设。开通金兰城际公交也正是为了开通城际快速公交的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金华、兰溪两市市民城际出行环境,实现公交与公路客运、铁路的无缝衔接,打造快捷、便民的金兰城际交通,满足金兰两市居民来往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经过精心谋划,多方协调,决定开通金兰中线城际公交。
记者:新开通金兰中线城际公交车线路名称和经营主体是什么?
曹志林:新开通城际公交车线路班次名称确定为“808路”,金兰双方各投入8辆公交车,合计16辆,途径金兰中线,日发车次48班、循环发班。始发6:30,末班:17:30,20分钟/班。
金华市本级城际公交由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兰溪方由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营。
金兰中线道路改造完成后,按市政府规划,适时开通快速公交系统(BRT)。
记者:新线路票价的收费标准和具体优惠乘车有哪些规定?
曹志林:根据优质优价、统筹考虑的原则,经市物价局(金价费管[2014]89号)文件批复,金兰城际808公交线路票价实行阶梯式收费,起步价为2元/人,最高票价为7元/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交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凭《离休干部证》、《现役军人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残疾证》、《无偿献血荣誉证》乘坐公交车作如下规定:
(一)凭本人《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60-6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其它地市老年证参照本地老年优待证相关优惠乘车规定执行。
备注:浙江省内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享受优惠(不可凭身份证),省外的可凭有效证件享受。
(二)凭本人市老干部局核发的《离休干部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包含金华大市八县市范围)
(三)《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四)凭本人的《现役军人证》,可享受半价优惠。
(五)《残疾证》相关规定:
1、户口在金华市本级的残疾人,凭本人《残疾人爱心卡》免费乘坐公交车;持《残疾证》乘车不享受优惠,须购全票。
盲人(视力一级、二级)凭本人《残疾证》或《残疾人爱心卡》均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2、户口在金华市下属各县市的残疾人,凭本人《残疾人爱心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凭本人《残疾证》乘车的,按原规定执行,即:盲人、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其它残疾半价优惠(视力残疾一级、二级按盲人对待)。
3、户口在兰溪市的残疾人,凭本人由兰溪市民政局、兰溪市交通局联合颁发的红色《残疾卡》免费乘车,绿色《残疾卡》享受半价优惠。
4、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导盲犬等免费携带。携带导盲犬乘车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视力一、二级残疾的“残疾证”和“导盲犬工作证”方可乘坐。
(六)《无偿献血荣誉证》相关规定
凭《无偿献血荣誉证》可以享受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市本级必须办卡,凭卡享受优惠,浙江省内各县市的凭证享受优惠”。
1、优惠范围: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并持有“浙江省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者。
2、户籍在金华市本级的,须凭公交爱心卡免费乘坐公交车,不能卡证同用,已办过卡的其《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上盖有红色“金华市献血办”印章,凭证不能享受免费乘车优惠。
3、户籍在外县市的献血者,凭《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乘车,不办理公交爱心卡。
注:无偿献血爱心卡和70岁以上老人爱心卡同一版面,刷卡机语音提示为“爱心卡”。
记者:808路金兰中线城际公交具体有哪些停站规定?
曹志林:要求市区段做到逢站必停,郊区段做到逢站必靠。临时停靠站如无人上下车可不停车,但乘务员须做好确认工作,如果车未停,造成乘客过站而投诉的,一经查实按有责论处;站点有乘客等车,车未停造成投诉的查实按有责论处。
金华市区段以“乾西乡政府”(含)站点为界。兰溪以“云山小区”(含)站点为界。
记者:您再为我们介绍一下关于私下转让非法炒卖客运线路经营权问题。
曹志林:首先,私下转让非法炒卖客运线路经营权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浙江省道路运输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4号)明确:加强客运承包管理,完善客运承包管理办法,通过规范承包行为、缩短承包周期等办法,消除客运线路非法炒卖现象,严禁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因此,私下转让、非法炒卖客运线路经营权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私下转让非法炒卖客运线路经营权违反了合同约定客运经营企业与承包经营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承包经营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私下转让或买卖客运车辆线路的经营权,私下转让或买卖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客运经营企业可按合同约定要求承包经营者支付违约金、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收回客运车辆线路的经营权。
第三,客运线路经营权到期的重新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运输法律法规,以行政许可的方式把客运线路经营权许可给客运企业,许可期限为4—8年,并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载明了班线营运的起讫地及起讫站点、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和经营期限。道路客运线路是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客运线路经营权到期后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重新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重新配置客运线路资源。
道路客运线路是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客运线路经营权到期后需要延期的,经营者应当重新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重新配置客运线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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