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二环以内烟花爆竹禁燃了,我们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昨天下午,在城北街道洪源社区,不少居民拿着婺城公安分局发放的宣传手册正在议论。
2月4日是立春。在婺城农村,燃放烟花爆竹迎接立春是传统风俗。但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市区二环路以内只有2015年2月18日(农历十二月三十)、2月19日(农历正月初一)、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允许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立春并不在规定可燃放的日期之内。为此,昨天下午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派出多名公安干警,走进洪源社区挨家挨户宣传烟花爆竹禁燃。
记者从婺城区禁燃办了解到,连日来,市区二环区域内8个派出所除了办案民警外,其余干警全体出动,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一边开展巡逻,一边向辖区群众宣传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相关规定,同时在村、居中人群密集场所设置了宣传点,只要有路过的居民(村民),民警就会递上宣传册,进行面对面宣传。对于不在家的居民,民警也挨家挨户将资料放置在门窗上。
1月27日,婺城区禁燃办还组织人员来到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广福医院,在上述医院的呼吸道科室,向众人发放禁限燃相关宣传资料,呼吁大家自觉遵守市区禁限燃规定,不放烟花爆竹。此次活动,共计发放资料4000多份。
据了解,做好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立春是一个重要的节点。日前,区政府召开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部署会,会上,区领导专门对立春这天的禁燃工作进行强调,要求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事先做好宣传、劝导工作,提前谋划、提前介入,确保打赢这场关键之战。
作为婺城开展禁燃行动的主导部门,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把立春当天的禁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严阵以待、全力以赴,按照市区部署要求,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相关工作。”区禁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禁燃,洪源社区负责人也非常重视。“我们全力支持烟花爆竹燃放的工作。”据了解,社区除了向村民们分发宣传册,还组织了12个小分队,挨家挨户上村民家宣传禁燃。
由于宣传及时到位,禁燃工作得到了大部分居民的支持与配合。“大家都不放了,我们也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低碳环保,也能省下了一笔钱。”今年70多岁的居民沈大爷说。由于宣传到位,群众配合支持,目前洪源社区没有违规燃放的现象。为了做好禁燃工作,洪源社区今年取消了以往传统的迎龙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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