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争创“平安婺城”十连冠打下了坚实基础。他们的做法是:
一、挂牌成立婺城区大调解中心
2013年底,婺城区大调解中心在区信访局接待大厅挂牌,开始实体化办公。该中心下设劳动争议调解分中心、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分中心、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行政调解工作室、诉调衔接工作室、检调工作室、警调工作室等,共同构建了党政主导、各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一站式受理行业纠纷
2013年6月,在婺城区综治办牵头下,婺城区司法局与区人劳社保局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中心简化了再次申请仲裁的程序,实行调解、仲裁一次性申请。如果劳资双方调解不成,可以直接转入仲裁程序,调解时间计入仲裁时限。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劳动举报案件341起,涉及职工4687人、金额逾4490万元。
2013年11月,婺城区在金华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婺城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体系,专门受理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等。截至目前,物调中心已成功化解包括8890热线和市长信箱交办的物业纠纷80余起,并对若干起重大纠纷引入司法确认。
2014年,同时建立了婚姻家庭、学生伤害、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行业性调解组织,有力地促进了行业性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政法部门强化职能化解矛盾
2011年,婺城区司法局与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室”的通知》。截至目前,辖区13家派出所内均设立“驻所调解室”。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委托“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2014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87起,已成功调处化解1259余起,调处化解成功率达97%以上,多次收到群众致谢锦旗,真正发挥了驻所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婺城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办案组成立于2012年,主要负责办理符合《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省检察院规定的可以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成立至今,办案组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8件、93人;交通肇事案件40件、40人;过失致人死亡案件1件、1人;未成年犯罪案件两件、两人。通过和解案件案后的查访,未发生一例和解后当事人反悔和重新犯罪的情况。
婺城区法院诉调工作室成立于2008年,共受理各种民商事案件逾2500件,标的金额超2.1亿元,调解成功率达98.22%。自调解中心成立后,婺城区人民法院的诉调衔接工作一直名列全省法院前列。去年以来,婺城区法院还在南苑社区和长山乡成立以法官名字命名的良军法官工作室和王莺法官工作室,方便在第一时间帮助群众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