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参加婺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全体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了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去年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陈秋平代表:过去一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了五水共治“四联系四带头”活动。在代表的引导带动下,广大群众转变了思想观念,主动参与到了五水共治和村庄环境清洁行动中。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代表反映的民生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使安地7个村联村公墓建设等民生项目得以稳步推进。
姜俭清代表:2014年,婺城区人大工作亮点很多,值得肯定。一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行职责,号召全体代表投身“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二七区块房屋征收等一线工作,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持续加大力度,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这一举措,使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更见实效,更多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此外,从去年开始,区人大常委会采用无记名票决的形式,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进行审查监督。这一举措同样值得叫好,有力推动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
赵建洪代表: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创新有声有色,人大代表联络站由街道向乡镇延伸,实现了辖区2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街道议政会制度在城中街道试点后,也在其他街道推广。两项工作值得坚持和总结提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同时也给乡镇基层人大作了一个很好的规划,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
方向正代表:2014年,婺城区法院、检察院积极克服案多人少的问题,在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中,区法院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和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区检察院综合绩效考评列全省第三名,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此外,过去一年,区法院、检察院在服务基层、服务一线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婺城法院在长山乡成立了全省首个“五水共治”巡回法庭(王莺法官工作室),在协调水环境治理引发的纠纷、化解农村各类矛盾冲突方面,提前介入、一线发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新的一年,建议区法院、检察院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宣传好各项法律法规,让更多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吕炳祥代表:2014年,婺城区“两院”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各项工作都有创新和发展,为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社会和谐,民生案件通过调解解决的占总案件的84.6%,这样的数据充分说明了法院在推进社会和谐所做的努力。过去一年,区法院立足基层、创新服务,共建立了4个法官工作室,法官工作室为基层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区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成绩来之不易,也是对检察院工作的一种鞭策。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这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应有之义。因此,“两院”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继续重视社会和谐建设,使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朱国勇代表:法院报告中一系列的数据充分证明了法院的工作能力。此外,法院执行工作很有亮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主动将案件执行成果不定期用短信方式发送给人大代表。这样主动接受监督,增进了代表、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倪红卫代表: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之后,我觉得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婺城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结合新狮街道的具体情况而言,一直以来新狮街道的重点工作都比较多,一系列的重点工程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希望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能够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多多宣传法制内容,能够到基层面对面地交流一些法律知识。同时,也希望法院可以主动与街道进行衔接,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多提供帮助与指导。
蒋春法代表:在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数字体现了他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非常理解两院的工作人手少,工作人员常常为了处理案件超负荷运转工作。我认为,检察院和法院要做好村一级以及乡镇(街道)干部们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院和法院应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利用一些活生生的例子为大家多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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