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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七区块征迁户用电销户的公告

2015-03-13 09:16:3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近期,二七区块征迁户用电销户工作将全面展开,为方便二七区块广大拆迁用户办理用电销户业务,同时提高该业务办理效率,本公司决定为此项目专门开设绿色通道。现就相关流程告知如下:

  一、申请销户:

  本公司将在解放西路480号金华八达电力培训中心内临时设营业网点受理销户资料,该网点于2015年3月10日正式营业,届时请征迁户前往该营业网点办理。

  根据各区块的搬迁进度,建议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3月10日至3月12日一号凤翔区块、五号假日之星区块

  3月13日至3月15日二号凤凰山路西区块、六号七字巷北区块

  3月16日至3月18日三号印染厂宿舍区块、七号大殿岗南区块

  3月19日至3月21日四号凤鸣阁区块、八号弓电巷区块

  3月22日至3月24日十五号婺江西路区块、九号公管宿舍区块

  3月25日至3月27日十六号城北区块、十号晟元宿舍区块

  3月28日至3月29日十一号汽运联运区块、十二号花枝巷区块

  3月30日至3月31日十三号新世纪宿舍区块

  销户办理前提:用户已搬离现场、当期电费已缴清。

  携带资料:(1)户主(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非户主(法人)本人办理,需出具户主(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或货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电费告知单或电费发票;

  单位用户需另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表计拆除及电费计算:

  供电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到现场拆除电源计量装置等、登记表计底值,并计算出最后一次电费。

  三、费用结清及开具证明:

  客户在递交销户资料三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到将军路347号金华供电营业厅结清最后一次电费并开具《拆迁户电费结清证明书》。

  如有疑问,可前往临时营业网点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81238545。

  感谢您的支持及配合!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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