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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四处投诉,“工人只要钱不干活”;工人喊冤,“老板已拖欠工资20多万元”。孰是孰非难分辨——

都是违法发包工程“惹得祸”

2015-04-24 09:06:0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实习生 吴嘉凝 通讯员 曹旭明

  老板不发工资或不按时发工资,这样的事大多数人见过、听过。可有多少人遇到过老板四处投诉工人不干活?日前,婺城区一建筑工地老板吴林(化名)就满脸无奈地对记者说:“我想投诉帮我干活的工人,他们一直拖着我的活儿,找各种借口让我拿钱。到现在,我已经比约定的工程款多付了几十万元,工程却依然没有完工。”

  吴林介绍,2013年,他通过法院拍卖,获得了婺城某乡镇的一家厂房和土地。因厂房老旧,他决定重新建设一幢六层高、建筑面积3290平方米的商住楼。“这家厂房在农村,我就按照农村建房习惯,通过朋友介绍,找了一个包工头签订了包清工建房的协议。说实话,土地和厂房是我通过法院拍卖得来,可当地村民对此有意见,多次放话‘不许外人来这里建房’。我担心建房受阻,可包工头刘刚(化名)说,他和当地很多人熟,一定能‘搞定’这件事。我听了很高兴,同意了他提出的工程款每平方米加价25元的要求。”吴林告诉记者。事先,吴林打听到包清工建房的市场价是180元/平方米,所以他和刘刚就以205元/平方米的价格签下了建房协议。

  当年下半年,刘刚带人进场施工,却频频遭遇当地村民阻工。相关部门介入后指出,根据该商住楼的工程投资额和建筑面积,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吴林为此绞尽脑汁,最终想出了“好办法”:找自己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帮忙,挂靠一家建筑公司申请了施工许可证。因为是吴林自己与建筑公司形成的挂靠关系,他便成了该工程实际意义上的项目经理人,承担各方面责任。

  “我以为挂靠建筑公司只是走走形式,没想到这却成了我的‘紧箍咒’。”吴林苦笑着说。原来,作为正规工程项目,不仅有质检、安检各方面规定,还有工期限制。吴林要建的这幢商住楼,工期为10个月。为了赶工期,吴林努力配合刘刚的需求,“要钱给钱,要服务给服务”。尽管如此,两人之间依然发生了种种矛盾。吴林说:“施工后,我才知道他和我签的协议里写着,按‘实际面积’计算工程款。其实,按惯例,工程款都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按实际面积,意味着:窗台往外凸出一块,就得加上凸出部分的面积;建筑周边做了沿沟,也得加沿沟的面积;阁楼还要再加面积……我的房子,建筑面积是3290平方米,他算出来的实际面积是4500平方米。因为我自己不懂,协议上写了‘实际面积’,我只能认账。”

  更让吴林无法接受的是:“根据协议,该工程按4500平方米的实际面积计算,工程款只需92万余元。可刘刚以各种名义拿了钱,却拖欠着材料款、工人工资款。供应商说,不给钱就来工地拉回材料;工人说,不给工资就罢工……工期就10个月,我拖不起呀,只能不断掏钱。至今,我已经为这个工程付出了121万余元,而工期还是耽误了,现在也没有完工。”

  今年2月,吴林和刘刚等人先后赶到婺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前者称“工人只要钱不干活”;后者表示“老板已拖欠工资20多万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最终受理了刘刚等人的投诉。

  相关回应

  对此,刘刚有不同说法。他表示:“最初和吴林签订的协议确实为205元/平方米,但后来谈到了300多元/平方米。为此,我曾要求吴林把原来的协议作废,重新写一份,可他说没关系。”刘刚认为,自己轻信了吴林的口头承诺,可他却出尔反尔,以老协议为理由,拒绝发放工人工资。

  昨天,记者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经工作人员介入协调处理,吴林已于今年3月底将一笔款项打入该大队账户。目前,该工程中,几位粉墙工被拖欠的3万多元工资,已经通过该大队发放。但刘刚等人投诉的其他工资款项,因纠纷双方都未能提供考勤、工资发放等证据材料,至今悬而未决。

  针对该事件,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坦言:“在这项工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就是一笔糊涂账,很难说清孰是孰非。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我们需要了解的只有针对劳动者的两个问题:一是活儿干过没;二是钱(工资)拿到没。如果干过活没拿到工资,我们就需要展开监管和调处了。”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吴林准备建设的商住楼按其规模,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也因此,他需要将工程发包给拥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施工。由于他最初违法发包(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建设),之后又违法挂靠建筑企业,这才导致了目前的尴尬局面。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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