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让居民群众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新狮街道组织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街道司法所、街道综治办、街道妇联、柳湖花园社区、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柳湖花园社区东门联合开展法律宣传与法律咨询活动,受到居民的欢迎。
当天上午天气较阴,阵阵寒风扑面而来,柳湖花园社区东门口“新狮街道‘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的横幅分外鲜艳,横幅下,一字排开的桌椅沿街而放,十余名来自婺城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法律专家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整齐列坐,热情接待前来法律咨询的居民群众,耐心解答居民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柳湖花园社区居干们不畏严寒,认真分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整个活动从早上九点持续到上午十点半结束,共接待群众咨询23人次,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此次活动是新狮街道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狮街道法律进社区的重要举措,对于方便居民、服务居民、贴近百姓,营造居民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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