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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建勇:救火路上捡到八千元还失主

2016-03-04 09:35:5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章一平 见习记者 陈谊

  救火归来捡到现金,对到数目还给失主

  邹建勇是沙畈乡乌云村的一名护林员,在外闯荡十多年后重新回到家乡,2013年,他被选为村委会成员。身为护林员,防火救火是头等大事,去年4月,村里成立了义务消防队,他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沙畈乡乌云村是典型的山区村,有山林面积14000多亩,其中8000多亩已经实行封山育林。平时村民大多在外经商打工,等到过年过节才回乡,这个时期是护林员最忙的时候。每年的春节、清明、冬至是村民上坟时期,这段时间野外用火会特别多。上坟时烧纸、放鞭炮一不小心就会造成意外事故,引起森林火灾。特别是天气晴朗、干燥的日子,上坟引起的森林火情更是防不胜防。2月9日(正月初二),邹建勇在家吃中饭,刚刚吃到一半,就接到电话,说有村民上坟时不小心引起了火灾。他马上放下碗筷,电话通知了村里的义务消防队队员,换了身衣服,拿起家里的柴刀和平耙就往山上跑。

  邹建勇到了火灾现场,发现火情已经得到控制,原来这家农户上坟的人数较多,当时发现火灾的时间也较早,七八个人马上自行救火,并打电话到村里,路程较近的村民及时赶到,很快控制了火情。

  邹建勇和村民们将其余的山火扑灭,正准备下山时,又接到了邻近的皂里村电话,说该村山上也发生了火情。邹建勇一看现场已经基本扑灭,就和上坟村民说:“我带几个人去隔壁村灭火,你们继续在这里看着现场,防止复燃。”到邻近的皂里村有几公里路程,走路过去肯定不行,邹建勇就想着把自己开车把大家一起带过去。

  邹建勇跑下山,刚到一个三岔路口,就碰到了村里另外一名护林员的妻子,她提着水壶给上山救火人员送水。邹建勇来不及喝水,打声招呼就侧身跑了过去,刚好在她身后三米多的地方看到一捆人民币。

  三岔路口的一边原先是个养猪场,五水共治之后响应政府号召拆除了简易房,路边是一堆毛竹,这捆人民币就在散落的毛竹之间。另一名护林员的妻子匆匆走过也没有发现,邹建勇捡起钱,问她是不是引起火灾的人家放在这里的?护林员的妻子说,她没听说,应该是哪个人不小心丢的。于是邹建勇和她一起问了几个可能丢钱的人,可还是没找到失主。时间不等人,邹建勇还想着去皂里村救火,就把这捆钱先放自己这里,等失主来领。

  等到邹建勇从皂里村救火回来,他捡到钱的事已经在村里传开了,大家都说他运气好,在山上都能捡到钱。当时邹建勇为了找到失主,捡到钱后,没有和别人说钱的数目和捆扎方式。后来,失主郭建找到邹建勇,准确地报了数目和捆扎方式,邹建勇就把8000元人民币还给了失主。

  事后,有村民对邹建勇说:“既然这么多钱,你可以抽出几张,别人也不会知道。”但邹建勇说:“不是自己的钱永远不是自己的,我不能拿别人的钱。”

  上任第三天就上山救火,自掏腰包买喇叭宣传防火

  正月前几天是村民集中上坟的日子,野外防火成了工作重点。正月初二的山火之后,邹建勇的心理压力更大了,生怕再次出现火情。他在人群聚集地宣传防火知识,在上坟集中的路口放置喇叭,提醒村民注意燃放鞭炮的安全性。出现火情时,他冲锋在第一线,积极参与灭火。

  幸好大火也给村民敲响了警钟,对于上坟放鞭炮,大家小心了许多,有的村民干脆放弃了放鞭炮。于是,邹建勇借这一契机,将乡政府发放的菊花放在村老年协会,由村民自愿领取。

  今年金华市出台了市区二环以内禁止燃放鞭炮的规定,市区环境大有改善,出现了难得一见的“春节蓝”,蓝天白云成了春节最好的“伙伴”。上坟放鞭炮一直是农村的习俗,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改变这一传统习俗势在必行。邹建勇说:“移风易俗要潜移默化,这是个很漫长的过程。今年乡政府向我们村发放了100束菊花,供村民上坟使用,但来领取的村民并不是很多。希望经过宣传,明年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都有提高。”

  2014年清明节时期,沙畈乡政府举行全乡护林员会议,途中听说赛畈村一村民上坟引起了山林火灾,乡政府马上组织了开会的护林员上山救火。那时,是邹建勇刚当上护林员的第三天。邹建勇回忆,那次乌云村的村两委成员都参与了救火,救火人员有上百人之多,最后的过火面积有十多亩。邹建勇说,从2014年至今,他已经参与了多场救火,对于如何救火,他和许多山区老人一样有了经验。

  除了救火,防火更是护林员的工作重点。乡政府给邹建勇发放了两只喇叭,用来节日的防火宣传。邹建勇根据村里地理特点,觉得还需要增加一只,便自掏腰包又买了一只。

  宣传横幅是农村防火宣传的重要手段,许多横幅挂上去之后,经过长时间的日晒雨淋就会霉烂。于是,邹建勇就在节日前把横幅挂出去,等村里人外出工作时,再把横幅收集整理好,等下次清明、冬至等节日时再次悬挂。

  从小就养成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好习惯

  拾金不昧是邹建勇从小养成的习惯,也是他父亲邹发根教育的结果。邹发根经常教育他要自力更生,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捡到钱要归还失主。朴素的教育观让邹建勇明白了许多道理。

  12岁时,邹建勇在村里肉摊边上捡到60元,在当时的农村,一斤猪肉才0.66元,60元对于许多家庭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他问了很多人,都说没丢钱,最后才知道了是邻近的七树坞村的一个妇女丢的,这是她家向亲戚借来的买猪崽钱。该村妇女收到邹建勇还的钱时,泪流满面地感谢他。

  过了两年,邹建勇又在路上捡到100元。失主竟是父亲的战友,父亲的战友说:“这一百元钱是家里全部的家当,找不到差点要上吊了。”

  除了拾金不昧,邹建勇平时还喜欢助人为乐,在湖头村开摩托车修理店时,他经常去帮助一位老人,和老人一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到现在还经常去看望老人。

  邹建勇前几年在白龙桥筱溪村种了几亩苗木,有时候下大雨,把他种的苗木淹了,他就连夜去排水。看到旁边苗木种植户的苗木也被淹了,他就主动给邻居排水。像这样的事他做了好多次。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当那个苗木种植户得知这个情况后,非常感动,也主动帮忙照顾邹建勇田里的苗木。两个人从此成了朋友。现在,忙碌的邹建勇有时来不及到田里去,只要一个电话,那个苗木种植户就会主动帮忙。邹建勇对外来的务工者也很友好,他总是将心比心,说外来务工者在金华打工也不容易。他认识了几个在金华收废品的安徽人,每次来收废品时,邹建勇总是以礼相待。有个外来务工者的女儿结婚,前天晚上还请他去喝喜酒呢!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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