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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农普办就第三次农业普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6-10-10 09:14:5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张苑 通讯员 叶伟建

  9月底,婺城区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工作人员已在婺城区乾西乡王店村完成普查试点工作,接下来,婺城区第三次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走进婺城千万农家,开展调查工作。日前,记者就第三次农业普查有关问题采访了婺城区农普办有关工作人员。

  问:什么是农业普查?

  答: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及国力调查。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表式和统一内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办法,全面收集农村、农业和农民有关信息,为研究和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的一项工作。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以十年或五年为一个周期,开展农业普查。农业普查在我国每十年进行一次。1996年和2006年,我国先后进行了两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在2016年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意义是什么?

  答: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为什么要开展此次全国农业普查?

  答: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将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这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农业普查获得的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将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翔实的“三农”资料信息,从而促进农户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深化“三农”发展道路研究,引导社会关注和支持“三农”发展。此次普查成果,还将为建立“三农”信息“一张图”,将“人”“图”“数”进行“时空”一体化整合,建立国家农业生产区域分布可视化展示系统等提供数据支撑。这次农业普查过程中,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统计调查机制和体系,构建新的农村统计调查平台。

  从国际上看,农业普查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基本农业统计调查制度,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定期进行农业普查。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开展好农业普查,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也将对世界农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并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普查区土地覆盖要素。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涉及哪些行业?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内容有哪些?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包括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情况、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情况、粮食生产安全情况、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乡村治理情况、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民生活状况、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等13项内容。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相应普查表的等级原则是什么?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设6张普查登记表,包括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和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

  农户普查表主要用于登记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登记原则是在乡镇的普查区范围内居住,以居住地为原则登记;不在乡镇的普查区范围内居住,但在普查区内从事农业经营活动,以生产地为原则登记。

  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主要用于登记符合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的住户。登记原则与农户普查表相同。

  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主要用于农业经营单位的登记。以在地原则登记,地域范围为县域。在县域范围内的农业法人单位以及所属的全部农业产业活动单位作为一个对象在普查区登记;如果其所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在本县域范围之外,则在该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所在地的普查区登记。

  行政村普查表主要用于登记所有的村民委员会,以及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和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由普查区农业普查工作组收集相关信息直接填报。

  乡镇普查表主要用于登记所有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农业经营活动的街道办事处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管理机构。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直接填报。

  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主要用于对农作物遥感影像的实地核实和调查。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组织形式是怎样的?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原则为“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乡镇、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街道和具有乡镇政府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行政村、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居委会和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农业普查工作组。省、地、县级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规划并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农业普查工作。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单独设立农业普查机构,负责制定本系统农业普查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司法系统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协调下开展普查工作。

  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在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分为两类不同要求的测量地区。A类地区为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新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B类地区为天津、山西、上海、江西、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普查区划分及普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何?

  答:普查区按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普查区下设置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为方便组织普查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居住较分散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拆分;对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合并。没有村民小组,或村民小组的住户居住交叉、分散时,参照地理标识划分普查小区。根据行政村规模不同,每个村配备1个以上现场数据采集小组,每组配备2名普查员。

  遥感测量实地调查样方数量,满足省级测量要求的需要300个以上抽中普查区(个别省适当少一些),满足县级测量要求的平均每个县至少15个抽中普查区;另外每个普查区内抽中5个200米*200米大小的样方,样方框压盖的自然地块为调查样本。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时间安排情况如何?

  答:普查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清查摸底结果上报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使用PDA进行数据采集,即时访问登记,即时上报,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上报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前。

  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时点:实地调查按照播种季节进行,秋冬播调查时点为2016年4月30日;春播调查时点2016年5月15日,其中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甘肃、宁夏为2016年6月15日;夏播调查时点2016年8月15日。实地调查结果在调查时点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各调查总队,各调查总队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国务院农普办。遥感测量全部成果上报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问:这次普查与前两次普查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答:这次农业普查共设计了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表等6张普查表,在保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基本框架的同时,对普查表和普查内容进行了较大的创新设计,以更好地适应当今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状况。相较前两次普查,这次普查首次将规模农业经营户和普通农业经营户区别普查,规模农业经营户的普查内容更加全面翔实,以准确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新情况;在乡镇普查表中大幅度增加建制镇镇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以全面反映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情况;行政村普查表在反映行政村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的同时,重点反映乡村基础设施情况和农村人居环境情况。

  问:这次普查采用什么现代技术及方法?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创新调查手段,充分运用推进遥感、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普查,利用互联网对普查数据进行联网直报,全面提升普查的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关调查队将应用遥感技术,对我国重点地区主要农作物稻谷、小麦、玉米、棉花的播种面积进行遥感测量,测量出它们的时空分布,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准确的决策依据;在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入户访问登记,并将普查数据实时传输,提高我国统计的信息化水平,减轻普查员的负担,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对行政村和乡镇进行普查时,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所有乡镇、行政村实行联网直报。

  问:第三次农业普查涉及婺城区的调查规模如何?

  答:婺城区的农业普查工作,据2015年底资料测算,约9万农户和大量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难点是诸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问:婺城区有关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工作进度如何?

  答:婺城区政府在2月份下发文件的同时,成立了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农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继完成组建,目前全区乡镇级农普机构组建工作也已全部完成。

  本着科学规划、精打细算、勤俭普查的原则,婺城区统计局编制申报了农业普查经费预算,为下步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婺城区充分运用广播、报纸、微信等多种宣传载体宣传“三农普”,开通了婺城区统计局网站并设立普查专题;在《今日婺城》、“婺城统计局”公众号、统计局工作人员朋友圈等媒体传播渠道对普查时间、内容、对象等做了介绍。

  针对“三农普”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婺城区有关部门参加了在兰溪的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制定了区级试点方案初稿,并对区级试点地点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在乾西乡。

  根据《关于国家统计局购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部分数据处理设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婺城区统计局结合实际,在省农普办调拨部分的基础上按时完成PDA增购数量的测算工作,同时召开碰头会议对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物资进行讨论,基本明确了“三农普”宣传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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