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俊 通讯员 姜悦琤)连日来,婺城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24家医疗机构。
此次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了各医疗机构的暂存点(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收集与转移的数量、类别、登记,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询问有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并要求管理人立即予以改正。
从检查结果看,24家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全部做到了按规定安全暂存,并有明显标识,未发现非法外流情况,医疗废物管理总体规范,在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等方面也比较完善。但个别医疗机构也存在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处置流程不够清晰,使用后未污染的玻璃(或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处置方式不统一等问题。针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5家医疗机构,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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