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晓倩)昨天上午,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对《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祝维伟、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春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府办、农办、建设局、旅游局、文体新局、国土分局、婺城消防大队、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等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条例的合法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此外,雅畈镇、塔石乡等乡镇及有关村从自身实际出发,就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项目开发等问题提出建议。
会议指出,传统村落保护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层负责明确责任主体;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结合现代化社会资源,散发活力;着重保护传统村落的原生态,保持文化活力,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共荣共生;通过与旅游结合的方式开发,鼓励乡村旅游,增加村庄自身造血功能,减少资金压力;区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之间的不同,落实传统村落认定依据。
钟春宏表示,城乡建设过程中,传统村落数量在不断减少,传统村落作为传统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对其的保护十分必要;其次,传统村落保护要突出重点,相关部门要在走访普查基础上列出清单,做好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保护,尤其要加强对具有历史价值的村落、重点人物的故居等的保护;最后,针对具体条例,要进一步明确立法依据,加强处罚力度。
祝维伟强调,传统村落保护要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等责任主体,明确条例实施的可行性;要不断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视力度,以先保护后利用的原则,引入社会资金,认真思考传统村落保护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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