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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每月缴费有所增加

2018-06-29 08:56:3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郦莎

  本报讯(记者郦莎)随着每年平均工资的上涨,社保缴费基数也会同步进行调整。昨日,记者从婺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将于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今年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3日,每月缴费数额相比之前有所增加。

  工作人员介绍,社保缴费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但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确定,当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后,社保缴费基数也会随之调整。如果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上涨,社保缴费基数随之上调,反之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下降,社保缴费基数随之下调。自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至今,未出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下降的情况。

  此次调整,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5280元,下限为3060元。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790元同时不高于14220元申报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682.2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189.5元。

  区人力社保局提醒,在今年申报时期内,对于已开通网上申报企业必须登录http://www.jhlss.gov.cn:8088/sionline/网址,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单位申报”模块中的“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或“批量缴费基数申报”子模块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未开通网上申报企业单位从7月1日起到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jhlss.gov.cn)首页“金华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系统”,点击进入下载本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和汇总表,或携电脑U盘到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308会议室(市丹溪路289号三楼)拷取单位参保人员名单。(经单位确认后的参保人员申报名单电子文档U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A4纸一式二份),于7月23日前报回308会议室(网上下载的单位联系市社保局查询下载密码,联系电话:82822035、82822115、82822116)。

  温馨提示:

  1、各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上报前由职工签字确认,确认资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2、单位或城镇个体劳动者逾期未报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将由市社保局按照该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且最低不低于3060元,最高不高于15280元);城镇个体劳动者个人缴费基数将由市社保局按不低于3790元确定(原缴费基数高于3790元的仍按上年核定基数为准)。

  咨询电话:

  12333、82822111、82822112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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