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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婺城无欠薪”的实践与对策研究

2018-07-05 09:11:59  来源:   作者: 章旭升

  章旭升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及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要求,确保实现区政府提出的2018年底“婺城无欠薪”创建目标,区人力社保局第一调研组深入走访有关乡镇(街道)和企业、建筑工地,对开展“无欠薪”建设的现状、成效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步对策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欠薪案件逐年下降。目前全区欠薪治理不断强化,劳动欠薪案件受理数量逐年下降:2016年451起,涉及农民工2844人;2017年232起,涉及农民工843人,分别下降70%、85%;今年是无欠薪工作决战之年。截至5月底,正式受理案件仅61起,涉及人数216人,成效尤为显著。

  (二)行业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企业欠薪防范处置等专项行动。大调研开展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691家次,发现欠薪隐患企业12个,下达整改指令书2次。二是在建筑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每月由银行直接发放工资,目前共20个在建工程项目设立专户。三是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系统,采集和更新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4000多家用人单位特别是规上企业100%纳入动态监管范围。

  (三)联合调处不断加强。在全省首创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公正高效化解劳资纠纷。如金华市嘉华皮件有限公司拖欠37名员工工资约28万元,劳动监察大队迅速调查取证,联合区人民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对这一欠薪案开通“绿色通道”,在短短7天内以司法调解形式成功处理此案。自大调研以来,我局共将2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法院司法确认欠薪案件2件,出动110应急联动12次,及时平息事态、化解劳资纠纷10起,形成了全区联动防范处置的整体合力。

  (四)考核机制不断健全。成立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投资50万元建立400平米的实体化办公室,明确了包括成员单位在内的16个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将“婺城无欠薪”行动纳入“平安婺城”考核体系和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存在问题

  (一)建筑领域欠薪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全区建筑行业参加施工较稳定的农民工3千多人(不含市管项目),约占用工总数70%以上。部分企业在招投标后将资金用于别处,在项目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开工,并要求施工方垫资施工的做法仍然存在。一旦资金无法回笼,施工方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就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实时有效的监察难以实现全覆盖。全区现有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近3万家,已登记注册的从业人口40多万;但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不足,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系统建设还未完善,导致监察中仍存在“真空”地带,大量无牌无证经营的用人单位未能进入劳动监察视野,从而无法被工商等主管部门依法取缔。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存欠薪隐患。2017年,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共139个,总投资191亿元。其中已完成项目72个,在建工程项目57个。但个别项目因设计规划不合理,投资估算不足,导致立项资金和实际施工费用存在差额。另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垫资开工情况,项目资金不到位、涉及人员多等都可能导致欠薪案件的发生。

  三、对策措施

  (一)预警预防,强化源头防范和制度保障。一是实施部门联合预警。建立企业欠薪信息部门联动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企业是否“欠税、欠费、欠保、欠息”、涉案涉诉、停工停产等情况。二是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健全应急周转金和特殊行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大工资保证金筹集力度,扩大征收范围、落实资金来源。目前区政府和18个乡镇(街道)已建立总额为11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专户,专用于恶意欠薪、用人单位负责人逃匿等原因造成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的生活保障。

  (二)动态监控,强化日常监督和信息监测。一是排查重点隐患全面管控。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欠薪隐患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建立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包案制和清单式管理,挂号督办整改。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实时监控。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利用网格员优势,把企业生产经营、工资发放、劳资纠纷隐患等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基层网格前端采集范围,实现企业用工信息动态掌握、重大欠薪隐患第一时间发现。

  (三)严厉打击,强化综合治理和诚信体系建设。一是部门联动协作,快速处置欠薪案件。进一步发挥多元化调解与法院“绿色通道”作用。对重大欠薪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与公检法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落实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法院及时财产保全、追索劳动报酬先予执行等制度,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把好诚信记录关。建立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发生严重欠薪行为、拒不执行限期改正指令的失信企业和组织实施恶意讨薪的包工头列入“黑名单”。将劳动保障失信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招标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财政性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治格局。

  (作者系婺城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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