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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多给的7000元林地征迁款

婺城农民用行动书写“诚信”

2018-10-22 08:55:2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朱慧敏

  因工作人员失误,将涉及一百多平方米的林地征迁款共7000多元错给了自己。面对这样一笔“意外之财”,婺城农民胡亿新在第一时间主动和村两委沟通,将多给的7000多元征迁款归还。“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说到就要做到。”胡亿新用最质朴的行动诠释着最宝贵的品质——诚实守信。

  今年52岁的胡亿新是婺城区雅畈镇罗芳桥村人。初见他时,他正在工地上忙着砌墙。虽已深秋,但在大太阳下干体力活的他,背后已是汗湿一片。而他的脸上、手上,也满是岁月留下的痕迹。说起主动将多发的征迁款归还一事,胡亿新显得有些腼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不是我的东西肯定是不能要的。”

  时间回溯。2016年底,235国道婺城至武义公路工程项目进入土地征迁环节。其中,胡亿新家的部分林地被列入了征迁范围。“那时候,他们的征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我最清楚自己林地的范围,就跟着他们一起量。这样既可以帮他们早点完成测量工作,也不容易出现错量多量的情况。”胡亿新说。在他的积极配合下,他家涉及的林地很快完成了征用测量工作。之后,忙于生活劳作的他就没有再关注这件事。

  “主任,你们好像把别人的土地算到我们家的征用土地面积里了……”几个月后,一通电话打破了平静。原来,当天胡亿新因故路过他家被征用的林地,意外发现之前做好的征用范围标记有变动。他仔细看了一下,新标记把他家的林地征用面积扩大了,但扩大的那部分面积却不是他家的,而是村民胡鲁航家的。“别人家的面积划到了自己家,那征用款不得多拿错拿了?这可要不得。”这样一想,胡亿新毫不犹豫地给村主任打了电话。

  了解到这一情况,乡、村干部立即进行了核对,确认错划情况属实。“老胡真是个实诚人,一发现出错就告诉了我们。说实话,如果他瞒着不说,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这件事。万一最后闹了起来,那就比较麻烦啦!”对此,罗芳桥村主任楼伟俊坦言。当时,考虑到修改面积的时间和程序问题,双方当事人都愿意“简单点”,遂决定这笔征迁款仍发到胡亿新的账户中,钱款到位后再由胡亿新转给胡鲁航。今年年初征迁款下来了,胡亿新一收到打款短信,就急匆匆地赶去银行将钱取了给胡鲁航送去。他说:“7000多块钱对我们老百姓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万一人家有急用,早点把钱送过去,我比较安心。”

  事实上,在这件事情当中,对于胡亿新的举动,罗芳桥村的村民们都不觉得意外。因为只要提起他的为人,街坊邻居没有不称赞的。“他的人品在我们村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大伙儿都非常敬重他!”有村民这样对记者说。

  胡亿新是一名泥瓦匠,他曾经的一位雇主一提起他,至今还满是感激。当时,这位雇主正造房子。因为经验不足,他没有提前找好泥瓦匠。没想到,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必须赶工期的情况。正当他焦头烂额的时候,有人向他推荐了胡亿新。胡亿新接下了这份活。在之后的一个多星期里,他每天天没亮就赶到工地,直到天完全黑了才离开,最终提前完成了工作。“只要胡亿新答应下来的事,那肯定就不用担心了。我们都知道他是一个说到就会做到的人,所以有活总喜欢喊他做。”了解胡亿新的人都这样说。

  “该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该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说到肯定就要做到,要是没信心做到,那就不要去承诺。”这就是胡亿新一直坚持的行事准则。他还坦言:“我们老百姓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讲原则、守规矩,只有每个人踏踏实实、堂堂正正地做人,社会才会更文明和谐。”胡亿新是这样说的,更是这么做的。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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