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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摇曳的故乡

2021-03-17 09:05:4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周玥

  周玥

  每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总会期盼着什么。大概是期盼一切都能在第一声春雷打响的那刻,如同轰轰烈烈的闪电和淅淅沥沥的大雨一样,惊喜又满盈的有个好的开始。立春总是和春节紧挨着,前后差不过十五天。这令我不禁感叹老祖宗的智慧,他们发明阴历,规定每个阴历年的岁首都在立春附近。于是,我时常会想,到底是因为新春给予了年祝福,还是新年寄予了春希望。

  每年春节,在外漂泊的游子都会不约而同的回到故乡。于故乡而言,漂泊者是熟悉的陌生人。于漂泊者而言,亲人在时,故乡是春节;亲人去后,故乡是清明。但于我而言,我是没有故乡的人。就像王朔在《动物凶猛》中说的: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宥和自我慰藉。

  我在金华这座小城生活了三十年。每当有人问起我在哪儿过年时,我都会说,哪儿也不去,就在家。然后,人们总会投来异样的目光,继续问道,你没老家吗?我笑笑说,没有,我家就在市区。最后,对方哦了一声说,是城里人。

  城里人在我看来是个孤独的词语。每到春节期间,你就会发现城里人有多孤独。空荡的街道,紧闭的店铺,再也不会拥堵的马路。这时候,城市好像是个被抛弃了的孩子一样,显得有些凄凉和委屈。那些削尖了脑袋往城里挤,在城里买房工作结婚生子的乡村百姓,回到了他们的故乡。他们热热闹闹地围着圆桌,吃着热气腾腾的年夜饭,放着五彩斑斓的炮竹。而城里人的除夕,因禁燃而格外的安静,再加上家中年长的老人一一故去,就变得越发冷清和乏味了。最后,我不得不再用《动物凶猛》中“我羡慕那些来自城市的孩子,不必拧巴于乡土情结”来安慰自己。

  如果一定要用故乡这个词,我只有短暂的四年大学时光,是与故乡联系的起来的。记忆里,二零零九年的夏天是流金铄石的,它比以往任何一个夏天都要鲜红和滚烫。那年,我第一次离开故乡,去需要三小时车程的宁波读书。我席卷了家中自己大部分的衣裳和用品,塞满了整整三个蛇皮袋和两个纸箱,好似做出一副走了就再也不回来的模样。

  那时候,我像一只冲出牢笼的鸟儿,迫不及待地要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难以抑制的兴奋和激动,就像那火热的天气一样,以至于我全然没有察觉将我送到学校后即将要离别的父母,神色有些失落和暗殇。直到多年以后,我才在母亲口中得知,她在返金途中哭成了泪人,而我不苟言笑的父亲也红了眼,差点儿没绷住他那张严词厉色的脸。

  那时候,宁波对我来说是充满金闪闪的诱惑和新奇的。高中之前,我除了去过一次杭州宋城一日游,就一直在这座半小时就能绕完市区的小城里生活着。所以,在十八岁的我眼里,宁波哪儿哪儿都比金华好:城市比金华大,马路比金华宽,商场比金华多,好吃好玩的比金华多……就连天都好像要比金华蓝。但我最终还是放弃了这座金闪闪的城市。为了早日实现我的记者梦,我提早一年修满了大四的所有学分,大三一结束,就马不停蹄地回到金华签约实习了。

  我记忆中的故乡大多都是暮色摇曳、灯火通明的。回想起来,每次离开家乡远行都是明晃晃的清晨,而回来的时候都是傍晚,或者更晚。大概是因为回家这件事充满了安全感,一定要在漆黑黑的夜里归来,以便快速入眠。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正如王开岭曾说的,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能指认和珍藏一个故乡,且故乡信息又是各自独立、不可混淆的,那么,面对千篇一律、形同神似的一千个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和依据吗?我们还有抒情的可能和心灵基础吗?

  曾经,我也想要离开故乡,去杭州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发展。那儿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可能。我讨厌小城市的狭隘和小格局,成天盯着死工资,按部就班又一成不变地生活着,就像温水里的青蛙一样。但因为种种原因,我总归还是没有离开故乡。我只能在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的时候,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奇怪的是,每次我满怀期待的来到一座新的城市,我总会说,还是金华好。在我心中,故乡,始终是最好的。就像蔡崇达在《皮囊》中说道,从本质意义上,我们都是既失去家乡而又无法抵达远方的人。

  去年,我从山城重庆旅游回来。走出车站,我看到了一个夜色融融灯火阑珊的故乡。我突然觉得,这个我生活了三十年的城市是那么陌生。这种熟悉的陌生感让我自责,自己好像从未认真看过故乡的模样。直到男友将车子开到我家小区门口问我,现在还觉得陌生吗?我笑了笑说,不陌生了。

  后来,我想了很久,我才明白我的那种陌生感是从何而来的。我发现,我好像没有故乡这种概念,因为我的灵魂一直没有一个归属,我找不到那种归属感。只是因为在金华这座城市,有我的家,所以她才是我的故乡。如果,我在北京上海有一个家,那儿也可以是我的故乡。但准确的来说,那并不是我的家,那是我父亲和母亲经营的家,而我的家不知在何时何方何地。或许我永远不会有家,因为每当我想到我唯一能无话不说的母亲,在她垂垂老矣的时候,在她不得不离开我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人能让我有家的感觉了。这大概就是鲁迅在《在酒楼上》中写的,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方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我一直觉得,如果一个人能代表一座城市,那么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老舍的北京,狄更斯的伦敦,葛亮的南京,雨果的巴黎。还有不是文学中的,万青的石家庄,托蒂的罗马,马尔蒂尼的米兰,拉姆的慕尼黑,劳尔的马德里。

  真好!

  一年冬天又来临了,我在暮色摇曳的城市里,等待着下班去迎接一场约会。我想,可能只有我在这座城市真正扎下根来的那一天,她对我来说才是有血有肉的故乡吧!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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