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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夏维:温情检爱 未检路上的“护花使者”

2021-04-08 08:50:1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王静姝

  编者按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婺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三服务办联合特别推出“闪光婺星”先进典型宣传专栏“我在婺城闪光”,用真情实感诠释新时代人民公仆本色,彰显婺城党员干部风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为纵深推进“双城”战略迭代升级、奋力建设“五大名城”作出新的贡献。

  丁夏维,2020年“闪光婺星”。

  现任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曾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2020年入选浙江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曾获评金华市“青年岗位能手”、婺城区“优秀共产党员”“担当作为好干部”“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我是丁夏维,一名人民检察官。

  11年前,我穿上了这身检察制服;7年前,我开始独立办案,成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指控犯罪的国家公诉人;4年前,我有幸成为“蔷薇工作室”负责人,开始专业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致力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治教育工作,为尚且稚嫩的少年们撑起一片青春无悔的法治蓝天。

  未成年人就像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芬芳美丽,却也容易凋败。成长的路上难免犯错、难免受伤,很多孩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不能够让一时的痛苦、一瞬的迷惘,成为他们一生的创伤。何其幸运,我能够参与一些少年的成长路,凭借自己的一份努力,为他们的“花开”松一松土、浇一浇水。

  在一年多前,为了让一名涉罪的文盲孤儿少年能顺利回归社会,我们给他买衣租房,走遍了很多企业才找到一家酒店愿收他为厨师学徒,此后我常自费去那吃饭,只为悄悄看一眼他在那的表现,他很珍惜这个机会,自学识字,勤快地干活,赢得了师傅的赞许,最终用自己挣来的工资退赔了被害人,获得了被不起诉的机会。

  一个人的家庭背景不能自由选择,但走什么样的路却可以自己决定。面对每一个“失足少年”,我想做的、在做的,就是助他们复归社会,教他们自食其力。因为我深知,我办的不仅是一件案子,更是一个少年的人生。身为一名检察官,我必须竭尽全力点亮他们的心灯,哪怕只能改变一点,我也会坚定地做下去。

  在与涉罪未成年人携手走过的日子里,我记得和每一个“失足少年”的每一次见面,记得他们一点一滴的改变,见证着他们的觉醒与改过,和重获“新生”的模样。白天我忙着开庭、提审、普法,晚上我在一个个帮教微信群里关心督促这些帮教少年。不止一次在凌晨接到少年父母的电话说孩子又没回家,会接到民警的电话说帮教少年跟人发生了口角和推搡被带到了派出所,我又立马抽身,一件一件去处理,确实心力交瘁。但每当我收到帮教对象自发给我寄来的悔罪书、感谢信、入学通知书、还有一家人的合照时,我又深切感受到办好一个案子的意义,不仅是挽救一个孩子的人生,还有一个家庭的幸福,这坚定了我继续前行的决心。欣慰的是,大多数涉罪少年,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帮教矫治,都通过了考察,获得了免于起诉的机会。几年来,我们“蔷薇工作室”共帮276名罪错未成年人有序回归社会,其中8人经帮教考上了大学。看到他们重新沐浴在阳光里,绽放青春的微笑,我感到无比幸福。

  面对未来,我明白,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我愿和所有的未检检察官一起,以爱为盾,以法为矛,静候花开,做照亮长夜的“燃灯者”,做困境少年的“护花人”,让属于未成年人的朵朵幸福之花开满婺城,为婺城“双城”战略迭代升级、奋力建设“五大名城”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记者王静姝)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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