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苑)日前,婺城法院员额法官朱召杰通过线上预约,来到琅琊镇“共享法庭”,联合婺城区司法局琅琊司法所共同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过多方合力调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企业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赔偿金。
据悉,今年2月25日下午14时许,陆某某在公司车间操作时,左手不慎被机器压伤。因陆某某受伤时年满50周岁,已达到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她的工伤认定申请。为此,陆某某找到琅琊司法所提出申请,要求帮助协调解决自己的赔偿金问题。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琅琊司法所结合全区开展的员额法官进网格活动,邀请联系法官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现场调解,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引导双方从合理合法的角度考虑赔偿问题。经过一上午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共享法庭”集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于一体。下一步,婺城区司法局琅琊司法所将积极宣传“共享法庭”功能,帮助和引导辖区群众利用“共享法庭”处理基层矛盾,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辖区群众身边,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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