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彭丽莎?通讯员?舒晓俊)连日来,由婺城区沙畈乡多部门组成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集镇周边的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置进行专项检查,助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乡镇赋权执法职能。
执法队员重点查看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情况、分类设施设置情况、分类设施是否能正常启用及是否存在破损、脏污等。检查中发现,某村公共场所存在生活垃圾未按照要求投放的情况,执法人员随即约谈负责人并向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正确投放垃圾。
此次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垃圾投放点21处,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后续执法队员将对该村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这是婺城区乡镇(街道)基层行政执法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的一个缩影。婺城区是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试点区,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多头管”等突出问题,婺城区率先在改革中打破部门、乡镇(街道)“条”“块”分割的界限,重新整合执法力量,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如今,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相关行政执法类案件处置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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