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苑)日前,在婺城区司法局的多方协调下,婺城区城北司法所、罗店司法所及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浙江容海律师事务所四方协商,共同参与调解,罗店镇某工厂与丁某玉达成和解,工厂当天向军属丁某玉支付1.2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据了解,2023年3月,东部战区首家双拥社区——黄泥岭双拥社区筹建之际,婺城区司法局靠前服务,为社区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城北司法所组织的一次“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浙江容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婷婷接待了军嫂丁某,称其父亲1年前在罗店镇一工厂务工时受伤,但一直没有一个“说法”。
随后,作为服务律师,管婷婷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原来,丁某玉于2022年5月6日在工厂工作时意外受伤,右手食指处骨折,在金华广福医院治疗一周后出院,劳动能力经鉴定为十级,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纠纷,一直未能化解。
了解情况后,管婷婷随即根据其提供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以及当事人缴纳工伤保险的事实出具赔偿清单,协助当事人向社保部门进行工伤待遇申报,并表示愿意为其父亲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经过多方协调,丁某玉一家顺利拿到经济补偿金,并对婺城区司法局的法律帮助表示了感谢。
据悉,婺城区司法局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栏、设立远程法律咨询点、落实律师坐班制度等方式,为该双拥社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目前,已进社区开展法律宣讲2次,提供涉法咨询12人,调处军属工伤纠纷1起,帮助挽回损失1.2万元。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