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晓芬)10月31日,婺城区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总结回顾了2023年婺城区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并部署了下一阶段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作。各部门交流汇报了2023年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婺城区自然资源丰富,现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5处,总面积19991.26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14.37%,居全市第1;珍稀物种众多,是浙中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种,野生及常见栽培维管植物物种数、野生脊椎动物物种数占比全市最高。
近年来,婺城区在规范行政许可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深化防控野猪危害管理、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等举措上综合施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成功争取防控野猪危害国家级试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连续七年全市前2。
在此过程中,婺城区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投保野生动物致害政府补偿责任保险,实现“主管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目标,打造部门协作新模式,联合15个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婺城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是全市首批率先建立野生动植物联席会议制度的县(市、区)。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开展省、市部署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22次,建立伤病救护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服务,做到野生动物“伤能治、病能医”。今年前三季度,婺城区完成野生动物救护55起,救护野生动物88只(条)。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进一步做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工作,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研究;以清风、清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推动保护工作更有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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