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苑)6月9日,婺城区法律援助律师、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芳律师收到了一面印有“厚德重法,业务精湛,责任担当,金牌律师”的锦旗。
此前,受金华市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朱芳为被告贾先生进行辩护,作为贾先生公安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接受援助中心指派后,朱芳迅速投入工作。她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贾先生,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发现贾先生由于法律认知缺陷触犯了法律。针对贾先生在看守所的悲观情绪,朱律师进行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心理疏导。
朱芳仔细审阅案件卷宗,深入分析每一份证据,寻找案件的关键点,并迅速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与公安沟通案件处理,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案件进展。在法庭上,朱芳提出了一系列对贾先生有利的从轻、减轻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对贾先生作出了从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贾先生在庭审当日从看守所释放。
贾先生说:“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朱律师给了我帮助和支持。我也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我一定改过自新,努力改造自己。”
“在众多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法律援助,感受到社会不离不弃的法律力量。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我们不仅要引导其认识法律、避免再犯,也要为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提供支持。”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倪耀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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