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整治提效”工程,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整治。深化“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点监控化工企业污染排放,督促其加快转型升级,抓好水泥建材等行业的污染整治,按时完成生态化改造任务。实行严格的环评和“三同时”管理,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强制淘汰落后的产能、工艺、设备和产品,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行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管理,利用专业技术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实行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密切关注重点区域污染排放超标问题,大力削减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以及烟尘和粉尘的排放量。按照《金华江“531”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婺城区段整治和小流域的综合整治,建立污染控制与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金华江婺城区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抓紧制定长湖治理方案,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快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着力提高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确保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农民饮用水安全工程,保证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全面推进节约用水,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防洪、防涝、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以创建和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化水平。加强城镇环境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继续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工程,切实抓好农房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加强农村景观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水平。探索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提高收集覆盖率和无害处理率。继续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加强畜禽养殖管理,鼓励水产清洁养殖。开展土壤修复,加强污染耕地、污染场地以及废弃矿场的环境修复,加快推进坡耕地及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农村环境监管,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五、实施“理念提升”工程,繁荣发展生态文化
(十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化研究,注重挖掘和传承村落文化、山水文化、农耕文化以及茶文化、花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广泛宣传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财富观和生活观,大力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生态文明引导教育,把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企业、城乡社区等基层群众的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生态文化载体作用,把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等作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建设一批以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生态村为主体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十三)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按要求投放。积极引导鼓励绿色消费,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优生优育方针,合理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均衡良性发展。弘扬文明的婚丧嫁娶风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疾病防控,逐步推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十四)广泛开展各类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生态区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单位和城乡居民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群众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强化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加强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党员干部、中小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地球一小时”、“中国水周”、“全国土地日”、“中国植树节”等重要节日的纪念和宣传活动。
六、加强推进制度创新,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十五)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改善、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原则,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扶持力度。严格贯彻执行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切实提高各乡镇(街道)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财政专项补助政策,加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逐步提高水源地的受益水平。建立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十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持体系。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理项目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资本运作方式筹措发展资金。继续抓好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企业及项目的政策扶持。开展能源、资源等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空间置换和工业存量用地盘活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十七)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充实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加强环保司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强化生态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法守法、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探索建立污染赔偿保险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整治、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曝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社会监督。
七、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及时专题研究和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问题。区委成立婺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妇女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新局面。
(十九)整合社会资源。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生态区建设。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追求绿色效益。充分利用《婺城新闻》、《今日婺城》等主流宣传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全体公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对各类重大项目,采取公示、听证等形式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委部署,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目标,拟订年度实施计划,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实行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减排、重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生态文明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离任审计范围。建立问责制度,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完不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婺城崛起争先、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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