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镇(街道)团(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数
本次共选拔10名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
二、报名范围和对象
婺城区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0年1月1日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和区中小学校教职员工)。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共青团工作,身体健康;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现任婺城区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婺城区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临时负责人也可参加选拔(临时负责人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团区委共同认定);5、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选拔办法及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1寸照2张,于11月15日至17日到区委组织部报名(地址:区行政中心南楼923室,电话:82338268,内线:8903),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填写《婺城区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报名表》(表格可到实践网www.0579dj.com下载)。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如报名人数少于选拔名额3倍的,则相应核减选拔名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
满分为100分,由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综合知识以《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大纲》为主,专业知识为共青团业务知识。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中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或民主测评中综合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取消考察资格,不再递补。
6、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7、公示
拟任人选在全区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8、任职
公示后,分别安排拟任职人员到罗店镇、乾西乡、安地镇、琅琊镇、蒋堂镇、长山乡、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中街道、新狮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担任团(工)委书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公布为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试用期满后按有关程序任免。任职后其人员身份保持不变,在职期间享受副科待遇。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共同组织实施,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共同负责解释。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金华市婺城区委员会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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