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金华市婺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婺城区户籍;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
城东、城中、城北、城西4个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8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0年11月17日,时间1天。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
报名方法:(1)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表),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3)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当场缴纳考务费40元,并于2010年11月25日到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民政局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如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该招聘计划人数。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由区民政局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4.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由区民政局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
5.公示录用。(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2)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公开招聘录用的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
四、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民政网(网址www.jhwc.gov.cn)的“公告公示”栏内或婺城人才网(网址www.wcrc.cn)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联系(电话:82323683),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区民政局和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华 市婺 城区 民政 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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