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活林地经营权,增加林农收入。婺城区共有林业用地126.7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208.7万亩的60.73%。截至2010年底,全区已换发林权证4.4万本;换证面积114.5万亩。其中集体林地112.3万亩,国有林地2.2万亩。在集体林地112.3万亩面积中,其中自留山28.25万亩,占的25.2%;责任山46.53万亩,占41.9%;统管山37.52万亩,占33.4%。
2008年12月30日,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婺区委[2008]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9年12月31日,婺城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婺城区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婺区政办[2009]63号、《婺城区林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婺区政办[2009]64号)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目前,婺城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等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林策[2009]29)文件精神,各地集体统管山比例必须控制在30%以下,我区集体统管山比例为33.4%,还略高于省林业厅规定的比例要求。因此,必须在2011年底前把集体统管山通过均股均利(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方式将该比例下降到30%以下。
与此同时,林地所有权文字资料电脑录入是建立林权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金华市其他县(市)工作经验,建立林权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林地所有权信息录入到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林权管理数字化、网络化。目前,我区已完成了14个乡镇的林权证所有权文字资料电脑录入,占85%,其余乡镇的有关文字资料须进一步核实后再进行电脑录入,今后只要在浙江省林权监管平台网站上,就能看到林权所有权的信息,便于有关部门和农户的监管与查询。二是林地所有权的外业勘界和地理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到山头地块进行外业勘界,确认集体林地所有权四至范围,签定《婺城区林地所有权实地勘界书》,绘制其相应的地形图。然后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将已发放的林权证中林地所有权的地理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全区已发放的林权证中林地面积114.5万亩,目前,林地所有权的外业勘界工作正逐步开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农铺就增收路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多数人的山“还是那座山”,但其权属、功效却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林权证所具有的林权流转、抵押贷款、融资担保、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不仅是农民加快自身发展的一次机遇,更是推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机遇。
婺城区拥有林地面积126.7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208.7万亩的60.73%。婺城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自留山、责任山进一步明晰产权,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并将山林的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交给林农,使林农真正成为了山林的主人。而对集体统管山,则根据群众意愿,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均股均利方式落实产权,山林由村集体统一依法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平均分配给股民。采取这种林改方式,其核心是产权、经营权、收益权明晰,林地林木产权、收益权归群众,经营权归集体。
山还是原来的山,人还是原来的人,产权一变,农民的积极性完全不一样了。
走进沙畈乡石坞村的一片茶园里,记者看到一丘丘茶树层峦叠翠,郁郁葱葱。茶园的主人周卸奶告诉记者,林改为他明晰了产权,并发了《林权证》,使他真正成了茶园的主人,发展茶园的积极性更高了。“林改让我拿到了林权证,林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周卸奶说,去年他以林权证作抵押向金华成泰银行申请贷款,并获得5万元抵押贷款,解决了茶园抚育的资金不足问题。
近年来,婺城区积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并着眼林农手中森林资源的有效盘活,推行林权抵押贷款,允许林农将依法占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等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融资。2009年年底,婺城区农林局通过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合作,制定了《浙江省金华成泰合作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林权抵押贷款的利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据介绍,林权抵押贷款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
截至2010年12月,全区共为33户林农发放贷款126.1万元,单笔最大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竹林、茶园抚育管理;果树绿化苗木种植;生产资料、木材及养殖业饲料购置和山林承包等。林权抵押贷款,促进了资源优势转化为资产优势,资产优势转变成资本优势,可以有效地解决林农生产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促进林农增收,为婺城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改革任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为保证改革的科学、有序推进,我区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各乡镇(街道)、村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均股均利方式(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特殊情况采取分山到户等方式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通过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2011年年底前实现全区集体统管山比例下降到30%以内的目标。
在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同时,为使基层改革更有可操作性,我区建立了林权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了林权档案管理,进一步明晰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明确其相应的县(区)界、乡(镇)界、村、组界,绘制地形图,签定《婺城区林地所有权实地勘界书》,对全区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对推进改革稳步、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确保林权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我区将林权证的属性和空间资料全部录入系统,实现林权证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互查,实现林权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系统数据要与林权资料相符,录入的林权证本数要与实际发放的林权证本数一致,系统中绘有地图的林地所有权登记地块总数要与实际发放的林权证中所有权地块总数一致。此项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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