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益林建设 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婺城区生态公益林十年建设展
婺城区土地总面积为208.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为126.7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0.88%。全区森林复盖率为58.3%。区划公益林总面积为547698亩,其中国家级3670亩,省级544028亩,公益林面积占全区林业用地面积的43.5%,可产生年生态效益10多亿元,发挥年生态总价值90余亿元。我区公益林建设从2001年开始,经过十年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全区森林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凸显,取得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公益林建设历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两方面的需求,依据林业分类体系,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是适应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2001年11月,婺城区成立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浙江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制定工作方案,农林局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工作组,历时两个月完成了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签订《公益林现场界定书》285份,总面积达704526亩。
紧接着,对区划的公益林逐步开展定期封山育林或封山护林工作。2002年公益林封山育(护)林验收合格446574亩。2003年签订公益林定期封山育(护)林合同440869亩(其中沙金兰功能区166981亩)。2004年7月,在2011年区划界定的基础上,考虑到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合理比例和分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进行了调整完善。重点公益林面积调整为409791亩(其中沙金兰功能区165838亩),市级公益林(沙金兰功能区)28532亩。
2005年,我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益林补偿机制。农户建立帐户,实行直补。全区建立护林员队伍,聘请专职护林员145名、兼职3名。区与乡、乡与村、农林局与乡林管员签订责任书,乡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简称“三书一合同”)。认真落实护林员“五个一”(一本护林员手册、一套服装、一份护林员名册、一本巡山记录、一个考核办法)。局内设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公益林管理日常事务。
2008年,我区积极开展了创建生态公益林示范县活动。进一步健全管理队伍,增添必要的管理硬件和装备,沙畈、塔石、罗店和汤溪等四个重点乡镇设立公益林监管站,强化护林员的培训、检查、考核。加强对公益林资金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宣传牌83块,各乡镇、各行政村公益林公示牌121块。并于2009年荣获“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称号。
2009年7月,根据林业厅关于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要求。我区遵循生态区位优先、尊重群众意愿、权属必须清晰等区划原则,开展了公益林扩面工作,扩面后全区省重点公益林总面积达到54.7698万亩,占全区林业用地面积的43.5%,可产生年生态效益10多亿元,发挥年生态总价值90余亿元。
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资源恢复增长,“十年树木”山更青
依据2004年区划的409791亩公益林数据库近十年前后对比,林分郁闭度提高十分明显,单个小班对比,郁闭度提升3至5成。郁闭度大于等于0.7的面积从111499亩提升为293176亩,增加了181677亩。无林地和疏林地从12581亩减少到59亩。树种结构有明显优化,阔叶林和以阔叶林为主体的混交林从169552亩增加到182179亩,增加了12627亩。
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明显下降、森林健康度提高,从而使森林生物量增长、储能和固碳释氧能力提高。
生态环境改善,“天更蓝水更清”
公益林中水源涵养林占84.1%,主要集中在沙畈水库、九峰水库、金兰水库、莘畈水库、安地水库等5个中型水库集水区。加上水土保持林,这些区域占林业用地的5至7成。对我区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结合沙金兰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也为城区人民饮用优质自来水源提供了保障。
公益林中的风景林占12.5%,主要集中在罗店镇,该镇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成,为国家级双龙风景区创造了优良的环境。林区水质优良,水土流失减轻,空气比十年前更清净、野生动物增加,鸟语花香,风景如画。
林农得到了实惠,公益林补助逐年增加
从2002年至2010年各级财政发放各类补偿资金3902.5525万元。其中损失性补助3061.5656万元、护林管护费用428.2579万元、三项费用249.37万元、管理费用163.359万元。使14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231个村(单位)、13729农户受益。如沙畈乡水碓基村平均每户100.7亩。
生态旅游、农家乐方兴未艾
在公益林区现有农家乐76家,去年生态旅游达148万人次。国家名胜双龙洞、省级名胜九峰山、安地仙源谷漂流,吸引大量外地游客。沙畈、塔石、莘畈、箬阳等山区到了夏季吸引大批城里人下乡游玩、体验农家乐趣。山区森林茂密,青山绿水,空气清爽,让人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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