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民政局成立检查小组,专项督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围绕“三个是否”进行,即,基层站所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是否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是否订立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是否组织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检查通过入村实地抽查村(居)两委贯彻学习情况,现场问答《规定》中“41个不准”的具体内容来进行。同时严格要求各乡镇积极落实“一纳入两结合”的原则,即将村(居)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规定》的贯彻落实与加强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相结合、与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相结合,将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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