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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助推乡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012-08-17 09:42:1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 张建华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是始终保持基层党员干部纯洁性、不断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乡域经济社会跨越、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从当前的工作实践看,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已迫在眉睫。

  提升制度建设水平,首先要正视“三种倾向”。

  一是“无的放矢”,主要是针对性方面,有的制度内容过分原则化,被动搬抄上级文件或规定,从本本和概念出发,原则多、条条多,具体措施少,办事程序少,操作起来只能按个人的理解去落实,致使一些政策规定在执行中走样,甚至出现具体经办人员在执行中违纪违规。还有的制度停留在“过去式”,适应不了新形势,解决不了新问题。二是“临阵磨枪”,主要是系统性方面,有的制度具有很强的应急性、临时性,可以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偏方”,既不完备,也不配套,缺乏应有的权、责、利相互制衡机制。还有的制度互相不衔接,漏洞百出,甚至出现制度“打架”的现象。三是“束之高阁”,主要指制度执行方面,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将制度束之高阁,或在在具体工作中有选择的执行,宽松的就遵守,约束别人的就执行,监督和约束自己的,则找理由不遵循,或者不认真执行,或者变通执行。如个别村(居)主要干部基于个人原因,把一些制度规定放在抽屉里,锁在柜子里,遮遮掩掩,不敢向群众以公布。

  制度建设出现以上问题,其原因主要有:私心作怪,个别党员干部担心制度会限制其权力,内心深处对制定和执行制度持抵触心态,故而在制度建设中避重就轻,或者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走过场;氛围欠缺,部分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还比较淡漠,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受到传统的“人治思想”和“人情意识”的影响,“尊崇制度、信任制度、依靠制度、执行制度”的文化氛围不浓厚;监督不力,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导致日常工作中一些违反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惩处,造成遵守制度的人吃亏,违反制度的人获益的现象,形成了不利于制度执行的导向。

  其次,要把握“五个重点”。

  一是突出服务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重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督查、评估、反馈等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保障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围绕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内容,创新制度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申报程序和立项机制,创新农村民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确保改善农村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改进干部作风重点。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健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以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轮训、流动党员教育等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创新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党员千部具体行为规范,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决策反馈纠偏等制度。创新千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加强乡(镇)、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加强乡(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突出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通过清产核资,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预算决算、财务公开等制度建设,保障农民对资金使用、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处置和经营等制度建设,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建立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制度,确保资源有效合理利用。进一步完善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增强功能,提高质量。

  四是突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农村基层信访代理、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五是突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重点。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健全完善乡(镇)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制度,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村务民主管理信息平台等做法,提高公开效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工作运转和日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村级事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第三,要做到“三个尊重”。

  一是尊重实际。对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必须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真正起到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规范行为的作用。制度出台前要进行充分论证,特别对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制度,要注意倾听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使制度能够体现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制定的制度真正成为可以遵守、可以操作、可以监督检查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具体规定。

  二是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尊重内在规律。既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完善,又注意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协调;既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重视宴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使各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配套,形成有机整体,发挥制度体系的集合效应和整体功能。

  第四,要抓牢“一个核心”,就是抓好制度落实。

  一是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保障机制,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条件。乡(镇)、村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制度、自觉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敢抓严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建设制度文化。把制度的宣传教育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板报墙报等,加强制度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制度教育,使其知晓制度规定,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三是要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运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既加强对新制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加强对那些虽然制定已久、但仍属现行有效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作者系婺城区乾西乡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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