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将受500元以下处罚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上周开始,将由市水利局牵头,联合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对沙畈、金兰、九峰、安地等四座市直属水库开展拉网式排查,开展劝泳禁钓行动。
炎炎夏日,连续高温少雨天气,除了抗旱,让人关心的还有饮水安全。沙畈、金兰水库作为金华的“大水缸”,关乎70多万金华人的饮水安全。近年来,在水库边游泳、垂钓等污染水源的行为屡禁不止,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沙金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金兰水库整个水域、金兰水库库尾至沙畈水库大坝白沙溪段、沙畈水库整个水域为沙金兰饮用水水源水域一级保护区。而且《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因此,从现在起,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以及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进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你还前往在这些饮用水源地游泳、垂钓、烧烤的,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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