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婺城区启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来,区妇联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宣传、鼓励广大妇女参与竞选,并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广大妇女干部相互交流参政经验,为以后更好地参政议政打下基础。
日前,区妇联特组织召开了关于女性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实现巾帼价值的座谈会,邀请了十多位辖区内工作成绩突出的女书记、女主任、女主席畅谈女性参与竞选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如何激发广大农村女性参与竞选的热情。“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区妇联主席汤云飞说,“今年,婺城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提高村党组织、村委会中女委员比例的相关条款,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女性参政议政的意识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引导。”
座谈会上,各女书记、女主任、女主席畅所欲言,总结了女性参与社会管理的特点。“从我16年的社会工作经验来看,女性细致、热情的性格特点有利于展开社会工作,尤其是社区里的工作,我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女性半边天的作用定能发挥。”城中街道杨思岭社区党委书记邵胜红的一段开场白引发了女干部们的共鸣。
“虽然,在现今形势下,女性要想做出一些成绩,需要拥有更多的勇气、更大的胆量、更强的魄力和更坚定的不认输精神。但这不能影响我们的工作热情,我们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管理,树立优秀女性的正面典型。”新市街道妇联主席李庆华说。
而且,近年来,婺城区的村级组织中已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女书记、女主任,她们孜孜不倦打理村级事务,穷心竭力发展村级经济,大力推进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等重大工作,为婺城区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女性朋友要正视自己的地位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展现巾帼风采。”汤云飞说。
解读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关于提高参选女性比例的条款
女性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了鼓励基层优秀女性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根据婺城区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就符合参选条件的女性,参加村两委委员、村民代表选举的相关政策规定作如下说明:
1、关于村支部委员。支部中有5名以上女党员或有合适党组织女委员人选的村,要积极推出妇女委员候选人,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中女委员的比例。
2、关于村委会委员。根据《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村都有一名以上女委员。
3、关于村民代表。根据《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女村民代表实现专职专选,应占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4.参选方式。在参选过程中,除了党员推荐、户主推荐或选民推荐外,也可以自荐。
希望全区广大女性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争做新时代女性,要发挥女性坚韧不拔、勤劳勇敢、智慧善良的传统优势,在建设“两富”现代化新婺城中奉献巾帼力量,彰显巾帼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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