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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02-14 09:42:5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2014年2月13日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永伟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努力为推进“两富”现代化婺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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