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58户畜禽养殖户签订了关停搬迁协议
日前,白龙桥镇对“一江三库三溪”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流域支渠两侧50米范围内,以及集镇周边500米范围内,列为禁养区,禁止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对其进行全面的畜禽养殖摸底排查。经过摸底排查的32个行政村,有380户列入此次整治对象。截至昨日,已有58户畜禽养殖户签订了关停、搬迁协议。
为了加强白龙桥镇的水环境治理,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畜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白龙桥镇有条不紊地开展畜牧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除了集镇范围以及水流域附近的村庄,下一步,白龙桥镇还将对其他19个行政村进行畜禽养殖摸底排查,逐步实现禁养区内全部关停,限养区内整治改造,其他区域改造提升,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效解决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实现畜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白龙桥镇严格执行总量控制,2014年要完成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的关停,实现养殖总量比2013年底下降30%。落实禁限养区制度,根据《婺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畜禽养殖场(户)予以关停、拆除。限养区内现有各类畜禽养殖场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养殖场(户)干湿分离、雨污分流以及沼气池、储粪池等治污设施建设要求,实现规模养殖场零排放和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双100%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据了解,白龙桥镇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现有各类畜禽养殖场全面关停。在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及区域内其它主要交通干线(含虹戴公路)两侧500米以内的区域,“一江三库三溪”等两侧周围100米~500米范围内,村庄规划区及外延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列为限养区,限养区内的养殖场(户)污染物治理设施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到位,经各管理处、行政村同意,可以暂时予以保留,但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从而逐步削减限养区内的饲养总量。
与此同时,白龙桥镇对在宜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要求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形成生态循环,确保达标排放,并核定其最大养殖容量,实行养殖区域和养殖场(户)的养殖量双控制。还将建立养殖场准入制度,对新建(转迁)畜禽养殖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在整治期间,积极配合做好关停、腾空、拆除和整改治理工作的养殖场(户),经验收合格的适当给予关停退养补助。
白龙桥镇政府成立了畜牧业污染专项整治和产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管理处成立相应的畜牧业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整治责任。除了总量控制、严格审批、完善设施,搭建平台外,白龙桥镇还将深化治理,健全体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畜禽养殖排泄物进行处理与利用,并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乡镇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切实加大畜牧业污染整治的执法力度,加强对禁养区复垦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现场监督和检查。
为提升畜牧养殖水平,白龙桥镇加强科学规划,根据全镇环境承载能力和畜产品消费需求,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布局畜禽养殖区块和总量,制定出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强指导服务,对符合要求的养殖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完善畜牧业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处置管理,建立完善以区域性公共处理设施为主体、养殖场和屠宰场自行处理为基础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网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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