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
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事权、人权、财权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层层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少审批事项、审批层级的各项规定,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投资领域审批机制,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联办制、模拟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办事机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把管理职能、工作责任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健全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加强政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序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动态监控等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项目库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预算执行监控通报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实行绩效问责和评价结果公开。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体系。加大捐赠资金监管力度,建立捐赠资金使用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财政补助资金随机抽查、跟踪检查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情况和增值收益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规范行政事业资产使用管理,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推进财务公开,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大力改革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配置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行政监督,注重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对限制竞争问题的纠错机制,积极推进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建设,构建网上办事大厅,加强全流程的网上监控,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实效与规范水平。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网上远程抽取,自动语音通知”系统,规范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招投标网上交易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的对接,实现审批、招标、标后管理协同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廉洁高效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招投标后的管理,强化设计变更、补充内容的审查。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研究制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论证、代建制度。加强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安全、货物采购、工程决算、绩效评估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巡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推进指挥部等临时性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重点工程巡查监督工作制度,推进重点工程保廉体系建设。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深入推进统一监管平台建设。规范企业职务消费;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切实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健全产权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及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统筹统建力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实施电子监察结果主动公开制度。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重点抓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网络舆情监测系统、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办案远程指挥监督等系统建设,打造惩防体系数字化综合运行平台。
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一)强化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向上一级党委及纪委提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和组织协调职能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上级纪委支持下级纪委开展监督工作的机制,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进一步健全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管理新要求,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年度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各级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承担《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党委政府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注重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作用,增强反腐倡廉综合效果。
(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融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中,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集中力量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并向上一级党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各乡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方案的实施细则,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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